租屋問題(原標題:租屋搬入第一天就怒了)

個人覺得這件事情很複雜嗎
都說你可以用了
既然物品有問題
就先告知房東,接下來就已下處理方式

1.房東處理換新,房客繼續負責用
2.房客幫房東換新,費用從房租扣除,房客繼續用
3.房東不處理,房客買新的更換,租約到期不續租,機器搬走

房東出租房子本來就不會每樣都東西都檢查
甚至不會檢查

你自己看房子不也不檢察
現在只怪房東也不是很合理

沒什麼好怒的....

各50大板
樓主的怒點好低,第一天出來租房子嗎? 不管是要買屋還是租屋,
交屋前試用水電瓦斯確定堪用才點交簽約付款不是最基本的嗎?
今天租屋可以不爽退租拉倒換一間,
等你買房子也這麼隨便就簽約,有瑕疵要後悔可就麻煩囉!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只看到房客態度很差..

都快三十歲的人了

連解決事情的基本技巧跟EQ都沒有嗎?

大麥町 wrote:
四月底和兩個弟弟在芝...(恕刪)


你搞錯態度了吧

房東沒義務幫你換(除非合約有寫)

這種態度吃虧的是自已

房子又不是你的 你的....你的...你的

你只是 租的....租的....租的....

想用這種態度請用 買的...買的...買的

買不起的話態度就 好....好的說
還好我房客還算不錯,哈哈~~~~~~~~
要買房你就買吧
房東根本無所謂
他有收到租金就好了

我打賭這個房東肯定都沒在親手整理房子。

房子收回來都要仔細檢查後再退組,接著再打掃、叫人修復壞掉的東西。

(我們家是這樣做的)

樓主也不需要生氣,理直不一定要氣壯,口氣好更能讓人聽進去。

所以用這為由,請房東換個新的瓦斯爐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bbblee wrote:
房客是跟房東租房子,...(恕刪)


房客不是消費者

不可用消費者對廠商的標準去看這事


dreamkill0321 wrote:
你搞錯態度了吧房東沒...(恕刪)



我個人超喜歡您形容的方式
這才是成熟人的作為
租就是這樣
不開心
就自己買吧
凡事
照契約來
#2014/5/29 補充:
感謝各位版友指教,正反意見都讓我受益良多。
的確,在簽契約時,房東和代理人是將已寫好的契約拿給我簽,但與其說是我簽,倒不如說是他們拿著我的印章在蓋。這點是我傻逼,沒有仔細審閱租賃契約和做到「點交」,是我疏忽。後續的反應後來想想,是有待商榷,尤其自己的情緒管理是該整理整理。

最後還要感謝版友提醒,那一句「買房的積極度」真的是多餘了,我現在看到也覺得怪怪的...
Anyway,以後PO文會更慎重,謝謝各位!:D

#2014/5/30 補充:
昨日台北大雨,要睡覺時才發現房間天花板會漏水...





說真的,對這房東信心越來越小了...「她到底還有多少事情沒跟我們說?!」
今天會找時間跟房東好好談談。

再次請教各位版友,天花板漏水,如果真的房東請抓漏處理,大概花多少時間?再來,處理完就百分之百不會再漏嗎?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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