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聽過,房仲會把實際上已經不存在的資料持續刊登著,有人說是要藉以吸引購屋者來詢問
就這個情況我有遇到過,只是不能完全確定是忘了,還是因為並非從他手中成交,所以造成資訊落差?
我最近,另外發現
有仲介刊登的資料,經內政部實價登錄比對下,竟然(似乎)是同一標的樓房(樓層,坪數皆相同,但卻仍刊登在網站內,且經詢問竟未賣出,且說可帶看(後來沒約見,所以我無法證實這類的懷疑,實際上是屬於可或不可以帶看的情況)
只是覺得納悶,資料上明明一年內已成交的案件,為何還有在賣?怎麼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原因可能為何??
不至於,這麼巧,同樓不同層面積相同公設相同吧
DeNASTARS wrote:
見面目的呢?也一樣是...(恕刪)
那是你比較精會想這麼多
不擇手段爭取碰面是他們第一步,仲介、二手車...等行業用這招行之有年,話術跟應對是你想像不到的滑溜,算準了反正客戶能取得的資訊不透明、不完整,他可以有很多解釋空間,現場說有更好的物件就在附近馬上帶你去看....左洗右洗你總會想說看看也好不然白跑一趟,客戶總沒那麼無聊就是要去踢館吧,反正用各種理由把你約到現場,對他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而如果你就這麼直接拒絕,那代表你只想買那戶別的不要,更好,因為這樣他更能確實掌握你想要的條件,下回就猛推那個條件的物件給你。
但我不確定你講的個案是否為這類推銷手法,只是跟你說很多都這樣。
也不是大家都不能接受,到了現場應該就知道反正就是把你約出來的爛藉口而已,氣是會氣一下尤其萬一跑很遠,但心裡想著最後能買到理想的房子才是重點,大概多數人也就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