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邊是一棟大樓但居戶不多,約只有十來戶,而當時建
這棟的地主不想找管理員都是自已管理,不過當房子賣了差不
多了就變更要用戶自行管理,所以現在都是變成有買房子的人
輪流,每戶一年當管理員,現在有遇到幾個問題都不知道怎麼
方式可以較強制的處理這些問題
1、樓下一樓用戶因沒住(主人是住別的地房目前是空屋),準備
賣房子就不繳管理費,目前我們對於沒住的用戶都是收1/3價的
管理費,但是他都一直不繳,連絡也沒用,有什麼方式可以請他
強制繳納,有法律強制力嗎。
2、加收管理費的問題,因有時因大樓故障有時管理費不夠,就需
要加收費用,這時也有用戶就不願繳,這時可以用上列的方式處理
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