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我日前在法院的(法拍屋公告)上看到了一個物件,上面標明法院已點交,但是附文上卻註明(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請問這代表什麼意思呢?~~~如果標下去惠有什麼不良後果嗎(比如法律糾紛之類的)
不一定是違建合法建築物也有可能沒有辦建物第一次登記因為,目前法律並未強制規定建築物一定要辦登記因此,仍有部分(合法)建物未辦登記至於違法的建物本來就不能登記因此,違建買到的只是權利,而不是物能不能登記涉及保障風險應該自行評估..
鹿人鉀 wrote:(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很早期的房子(60年代以前),沒有辦登記,當時法律沒有規定?公務員沒有查核?我家房子,就是在我出生後,我爸媽才去辦登記的(建好有20年了?)。另一種就是違建了。。。
如果你仔細看很多法拍屋都有未辦理登記的部分大部分都是增建如果整棟都是那他就是一棟大違建會不會有被拆除的疑慮呢??那就要看地點如果在都市裡被舉發就有可能會被拆如果在深山裡就不可能去拆如果整排都是違建就比較晚拆如果只有這一間違建可能很快就會被拆但地還是你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