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中買了個雙套房想投資或自住,房子即將完工,
但小弟突然想把雙套房升級為一般2房或3房大樓,
想問這樣會被課奢侈稅嗎??因為代銷人員自己都不確定,
法規不知道有無變更,所以想請教有無專業人士可以回答,
或是我該去請教誰可以確定正確答案,因為問每個人答案都不同= =.

小弟目前單身,名下無房,雙套房小弟有問代銷說只算一個地址,不能單賣.
另外代銷說需要過戶自己名下完成才能賣,所以不能用紅單賣,
小弟有查過條文,若是1年內先買別的房再賣原本的可以免課(應該沒錯吧,不敢確定),
但不知道若只有賣出原本的話需要被課稅嗎??需要先入戶籍在賣嗎??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回答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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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沒你想的那麼容易喔

豁免條款是有但書的,
自用住宅兩年內換屋必需是有非自願因素才可以,像是被公司炒尤魚,要請公司開証明
而且你戶籍也要有遷進去
房子都還沒過戶,怎麼可能有居住事實?怎麼可能被認為是自用住宅
你還是乖乖先賣後買吧
記得要先把戶籍遷人,完成自用住宅申報(地價稅)
不要以為名下只有一屋就不會被課奢侈稅
感謝大大回答,所以還是要用換屋的方式才不會被課到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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