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朋友在台中有一間新成屋,當初買約700萬,裝潢約80萬.因朋友家庭因素,不能長住,約5-6年後才能住,如果出租,租金含管約20000.租又擔心會無法維持裝潢,如以不出售狀況下,請問各位大大該當如何?
把租金提高吧!我寧可慢慢等到好房客,也不想賤租我剛裝潢好的房子或許有人又會上來扮嘴說:有錢人不等於好房客但是你把房子租人就是要有裝潢會折舊的心理準備寧可空屋也不要賤租,等將來房子收回來,租金都不夠當維護費的時候,你一定會後悔的一個月兩萬事實上你扣掉管理費連房貸都不夠,只夠繳利息而已,你千不該,萬不該,就是不該裝潢就算你房子是現金買,不用付利息,你租兩萬都像是在做慈善事業,因為房子會折舊,租金只能拿來抵折舊,而你卻丟了780在裡面,連利息都沒有,我放銀行至少還有一丁點利息可以拿
世界角落 wrote:小弟朋友在台中有一...(恕刪) 所以是不賣的情況下,期待能夠將房子租給別人,五六年後裝潢依然如新?蠻難的吧...建懿租約要說明清楚對於屋況的要求吧然後提高租金也是一個辦法..但也要看有沒有人買單囉
如果是套房,你那費用能租到2萬很難,如是2房,你的裝簧費還好,房客破壞,你就在房租合約寫上照價賠償,限裝簧設備(如水管、木板格間等等)當然好的房客,不會有事沒有去把你的裝簧搞壞,通常是碰撞損壞或打釘子之情況比較多。只要房子出租後,等幾年後收回時,不可能跟現在一樣新,就算你自己住也是一樣的道理。建議找好的房客,比找不好的房客差很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