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車位太太(一名房屋仲介)在車位旁公共空間堆放音響一段時間 好言勸告 卻不處理明確告知是兩車為間的公共車位 但她卻說那是她的車位(火大)有礙觀瞻 每天看到一團垃圾 真的讓人不開心請問各位大大要如何處理 如何引用法條 如何申訴 謝謝?管委會的力量薄弱 無法以管委會的力量...制約她
汽車車位是獨立權狀還是納入房屋公設計算 ?房屋公設計算的話用公設使用條文就請管委告發她 .獨立權狀的話應該告不贏 . 請參考之前M01的例子.newkevin758 wrote:隔壁車位太太(一名...(恕刪)
你確定那是公共空間?還是他自己的產權了沒?以你照片來看,那地方連線都沒有,根本亂成一團吧那幾臺機車停的地方是算誰的?該不會你機車也是停在你所謂的公共空間上?以你的對話內容看,對方根本不怕你也懶的理你,你虛張聲勢的很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