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大神
本身家中2間連棟透天因屋齡久遠
加上人口增加已不夠使用空間
與家人討論過想把原本2棟全部打掉
把建造人的名字和房屋登記在我名下
請問這樣與明年的房地合一或贈與稅
會有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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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hsiung313010 wrote:
請問版上大神
本身家中2間連棟透天因屋齡久遠
加上人口增加已不夠使用空間
與家人討論過想把原本2棟全部打掉
把建造人的名字和房屋登記在我名下
請問這樣與明年的房地合一或贈與稅
會有衝突嗎~


建議把房屋打掉後去申請建物廢止,然後在今年底前,作買賣件,看所有人是誰,用『賣』的賣給你...
這樣只要繳土增稅(因為是買賣土地),甚麼都不用繳...絕對比贈與税便宜。

然後再蓋房子,但是建照使用執照,肯定是2016後了,所以勢必是變成新制。

記得,賣價盡量拉高至附近行情的高標,這樣子以後新制計算獲利才會降低,反正都只是繳土增稅,沒差的,所以賣價高點好...
但是:請小心金流! 要有實際買賣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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