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出租狀態買方以現況交屋的風險

今天晚上準備要和房仲及屋主簽約了,物件是一棟11年的大樓,22坪左右的兩房,預定的交屋時間和代書討論應該會落在8月初,所以從簽約到交屋大概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但目前房子還算是出租狀態,還有房客住在裡面,先前在議價的時候已經有和屋主溝通過,屋主也承諾會請房客6月底搬離,交屋時會排除租賃以空屋交屋。

但因為第一次買房,實在很擔心如果屋主與房客的關係處得不好,最後交屋時發現租屋客惡意破壞 例如:故意堵塞水管、地板破壞、牆壁破壞、下符咒? 我們該怎麼辦 ;目前只知道房客是跟前一手屋主承租的,大約租了4年,而目前的屋主算投資客,大約是2年前
購入,所以房客在這個房子待的時間比屋主還長。

請問簽約的時候,如果填現況交屋能請屋主一併提供房屋細節照片作為附件嗎?如果交屋前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地震等災害可以要求無條件解約嗎?

抱歉因為第一次買房,好不容易有機會擁有自己的房子,但金額這麼大實在很擔心有什麼差錯,如果有什麼觀念不對的地方也請糾正我,也希望透過版友們專業知識來幫忙能順利買到喜歡的房子,非常謝謝大家

hellenic wrote:
今天晚上準備要和房...(恕刪)


其實你自己都已經反應問題了,就把這些問題要求代書都寫在買賣合約上,假如點交房屋時有列出來的這些問題,罰則?或是要求......通通寫清楚.

或是簽約前要求再去先看一看檢查屋況,那些缺失問題先提出來.避免賣方以後交屋時說以簽約當時屋況交屋,大家扯不清.
hellenic wrote:
今天晚上準備要和房...(恕刪)

樓主文章已經自問自答了
要避開風險就通知房仲及屋主.
清空屋子無租屋客再重新驗屋.
否則不付錢不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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