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兄弟姐妹一起建屋~是自地自建
在使用執照核發下來之後,就收到地方稅務局的公文
內容寫說是為加強契稅查核~
請我們備妥工程合約書.發票.支付證明(存摺)等等到稅務局備詢
但自地自建不是不需要課徵契稅嗎?
請問有人有到稅務局備詢的經驗嗎?
需要注意些什麼嗎?怕不小心就落入陷阱而被課稅
會這樣擔心…是因為有咕狗到贈與契稅這個東西
由於支付的工程款項是由家長的戶頭轉出
只是錢非家長的是我們小孩所有的
(那個帳戶只是為了方便,成了我們共同帳戶使用)
加上我們生意都是現金往來,所以也都是直接以現金存入
這樣會被認定裡面的錢是家長的~而變成家長出資的嗎?
但實際上是我們小孩的錢阿~如果被認定而要課稅就太嘔了
有人有經驗嗎?知道稅務局到底是要查核什麼東西嗎?
希望有人能回覆我去備詢要注意些什麼呢?
非常感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