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塊是縣有地 有聽說規劃成公園預定地 是塊畸零地承租人是我伯父 最近想要過戶給家人但建物是違建 有門牌 但沒有辦法證明幾年建的有些問題想問問1.這樣的狀況可以過戶嗎?2.如果可以過戶 ,辦了之後會不會在申請當中面臨違建拆除的問題3.親人之間過戶需要繳土地增值稅嗎?在這感謝肯為我解答的人,爬文好久都是農地問題
matunmen wrote:違建 (恕刪) 違建自然沒有登記在地藉騰本上,只是過戶地的話當然沒問題。只是過戶的手段,看您是想要買賣、贈與要研究一下稅。如果如您所說為公園預定地,也就是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話,理論上是不用先課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