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大好 我第一次發文請教
因為某些原因 當初我父母買的房子給我大哥 現在要過戶給我二哥
本來要去農會貸款順便過戶 結果當初只是想到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現在反而是增值稅卡到我們了 農會計算後光是增值稅我們就要多繳170萬的增值稅
請問這部分有辦法減免嗎?
本來要貸款繳其他的費用的現在貸款出來的錢都還不構繳增值稅~"~
HOSEELA9999 wrote:
請問這部分有辦法減免嗎?
減徵規定請參考
土地稅法
第 34 條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
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
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之;超過三公畝或七公畝者,其超過部分之土地漲
價總數額,依前條規定之稅率徵收之。
前項土地於出售前一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一項規定於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者
,不適用之。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成滿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土地所有權人,依第一項規定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者,以一次為限。
減徵規定請參考
JIN DER LAND OFFICE

一、先評估有沒有辦法兄弟之間做買賣(要有真實資金流向),
若大哥還有買土地價值更高的房地,可以考慮走重購退稅,
繳掉的170萬土增稅有機會申請退回。
二、倘若大哥沒有購置房地的計畫,但是可以做資金流向,
那可以考慮用大哥的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的土增稅優惠稅率,
這樣子土增稅就可以省一半約85萬。贈與是不能使用一生一次的。
三、倘若資金流向也做不出來,只能走贈與一途,
那土增稅170萬是完全沒有節稅的方法的,
最多就是可以舉證土增稅是受贈人二哥繳納,
可以當做贈與稅的扣除額(附有負擔之贈與)來降低贈與稅。
土增稅試算
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自用稅率
土增稅之重購退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