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祖先留下來的 也不知道有沒有價
我想請問各位神大 幫我算看看 我們可用坪數 價錢 還有親慼已經在那邊有蓋房子了有什麼辦法解決!









有部份的土地所有權狀,有先去地政事務所做土地鑑界嗎? (把你家的先圍起來
hell0412 wrote:
這是我們祖先留下來的...(恕刪)


大概四十坪,沒看到地目!頭香!
什麼地目 我們有土地所有權狀啊
第一張 : 你和所有共有人公同共有71號地目上面積129.42平方米的地上權,也就是妳們刻在這129.42米內建屋種菜都行,要不要租金看設定是否有償使用.
第二張 : 你對71號這塊"建地",有17280分之5600,由它的面積2733.6算885.9約270坪.
第三張 : 同第一張,只是大小是73。98的4分之1。
第四張 :同第二張,只是地是農地(旱田),你有3788.15的6分之1,約191坪.  

lichujen wrote:
第一張 : 你和所有...(恕刪)


謝謝您 這樣清楚多了!

但您說的是很多人270坪還是只有個人
很多人,而且大家持分未註明,所以當全部一樣,也就是腰處分時用算人頭的.
公同共有
  意指所有權人共有,不分多少比例、持有同等土地之所有權,而其共有之權利及於共有土地之全部,而權利之行使需全體共有人之認可同意。此即如民法第八百二十七條規定,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成一共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及第八百二十八條規定,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權利行使,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同意。
lichujen wrote:
公同共有  意指所有...(恕刪)

所以要把他變個人的話 那坪數可能持有很少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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