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張 : 你和所有共有人公同共有71號地目上面積129.42平方米的地上權,也就是妳們刻在這129.42米內建屋種菜都行,要不要租金看設定是否有償使用.第二張 : 你對71號這塊"建地",有17280分之5600,由它的面積2733.6算885.9約270坪.第三張 : 同第一張,只是大小是73。98的4分之1。第四張 :同第二張,只是地是農地(旱田),你有3788.15的6分之1,約191坪.
公同共有 意指所有權人共有,不分多少比例、持有同等土地之所有權,而其共有之權利及於共有土地之全部,而權利之行使需全體共有人之認可同意。此即如民法第八百二十七條規定,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成一共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及第八百二十八條規定,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權利行使,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