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終於覺得要買房了,只是有個疑問想請教有經驗的各位,如果頭期款(金額200萬左右),是父母直接提領出來給我們幫我們繳,而房子買下登記的名字是登記我老公,那會被國稅局查稅嗎?會有所謂贈與稅的問題嗎?如果提領現金出來政府會管後續要怎麼做使用嗎?這幾點想請教各位幫小妹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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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220萬以下不用提報也不用繳稅~
samway0611 wrote:
一年220萬以下不用...(恕刪)



因為可能會有超過,所以長輩才會用提領現金的方式
ghost780619 wrote:
因為可能會有超過,所...(恕刪)


年底可以做二次,最多到880

父母 220*2 十二月做一次
一月再做一次。
Succubus wrote:


年底可以做二次,...(恕刪)

那如果突然領那麼多國稅局會查金流嗎?
這"小錢",稅局人員不會這麼有興趣的。
Paxson8888 wrote:
這"小錢",稅局人員...(恕刪)

哈哈 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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