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圖所示:

寬度約7公尺,深度則約9公尺,路寬小於7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小弟先前有找人詢問均得到不能申請建照的回覆,但小弟上網查詢「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
最小寬度為3公尺,最小深度為12公尺,然而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第七條:
本自治條例附表一及附表二所規定之基地深度、寬度,得依寬度每增加 十公分,
其深度即減少二十公分之方式予以調整。但調整後之深度不得 小於八公尺。
若依照上述的算法:12 - (7-3)*2 = 4
不知上述的算法正不正確,若正確表示深度只要4公尺即可申請建照嗎?
請專業的大大為小弟解惑,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