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今年63希望母親能活到105家中有 板橋50年5樓一戶公寓 估約600萬新竹10年國宅 母親跟其兄弟共同繼承 持份1/3 估約200萬新竹畸零地 估約60萬家中繼承人 兄嫂+我跟老婆請問大神應該用每年220萬免稅贈與繼承 還是等母親百年之後用遺產1200萬免稅繼承?何種方式會比較好?再問母親主張 等她仙逝之後我跟兄長一人一半可是兄長已經移民美國母親後續看護照顧 落到我跟老婆身上 這樣開銷跟遺產分配上我覺得不行各位大神有何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