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塊共有地分割大約六人 也約定好各自劃分的地界(大約範圍)甲跟乙(朋友)相隔種植地上已有圍籬做地界 與代書說好 由圍籬做分割線 也請公所丈量完成 大約畫出每人分割後的地界 大家也沒想太多都簽名蓋章 事隔幾個月 調閱戶籍空照圖 才發現甲與乙的地界縣相反 原本是/劃分 線變成\ 詢問代書才發現當時公所分割縣以/才是南北正確的線 以為我們沒要求 就這樣四方的劃下去
代書也只說坪數都沒少 大家都簽名蓋章 土地上沒房子的話沒關係..也沒辦法更改了 很傻眼 按照正常來說是沒錯 但是土地也有分前後 甲跟乙的交界算是靠大馬路 路頭 誰都希望自己路頭大一點 現在2/3都劃給甲 坪數沒變是沒錯 有人會拿自家前院的地去換別人後院山地的地嗎? 而且地大約50.60坪也不算少 請問此問題還有解嗎?因為大家都認識 要全部放棄重來也不太可能 重劃也不可能 還有其他方式能解決嗎?還是只能自己吞下去..
補充:地50坪是類似自己前院劃成別人後山的地 分割過後持有坪數每人大約200~1800坪左右不等
文章關鍵字
草山夜不眠 wrote:
朋友一塊共有地分割...(恕刪)


貌似只剩下甲乙兩方的問題...

甲乙方的土地再切割一次,
然後雙方交換,
成為原始的協議切割線(既有圍籬線)。

我只想到這個辦法,但是費用看代書願不願吞下去。

曾經為了讓土地比較四方,
用大一點坪數的土地與隔壁地主換地。
隔壁地主的地也不會缺角,
代書費用我方全支付。
jamestsai210 wrote:
貌似只剩下甲乙兩方的...(恕刪)

有考慮過 只是因為有六位持有人 土地界線還有連接到其他人 如果交換 界線變動面積也會有變更 其他隔壁連接土地的也都有變化要全部從新劃分面積 才會沒辦法談 除非全部從來 但是不太可能

草山夜不眠 wrote:
有考慮過 只是因為...(恕刪)


如果你已經預設這個立場..那你上來發問的目的是什麼??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你已經預設這個立...(恕刪)

我的意思是除了全部重新分割 是否還有其他方式 比如我朋友去跟對方談買下錯誤的坪數(真沒其他方式才考慮)或是我能保留那些權力 之後對方如果要討回我朋友現在使用的土地(已劃分給對方)或是能申請那些方式仲裁等等 還是真的除了重新劃分土地 別無他法了

草山夜不眠 wrote:
我的意思是除了全部...(恕刪)


如果真的只有甲和乙的土地有問題

像2樓大大說的

把甲和乙重新分割在交換合併就好了才對

並不會去影響到其他4位的土地才對

這是比較簡單的作法

旦要多花一次過戶程序的費用而已..

代書負不負責..這.......

你多看幾次2樓大大的文..




其他方式像進法院那類的

或是全部土地重新分割

應該都會是全部的持有人會部重來一次分割程序

旦費用可能可以強制丟給代書..要求代書去負擔


草山夜不眠 wrote:
朋友一塊共有地分割...(恕刪)


請問是農地分割嗎?每人面積有多少?50幾坪?還是我誤會了
如果農地每人分割50幾坪,應該不可能,只有繼承才能小塊分割,所以你朋友們應該都是分到756坪以上吧!

如果是765坪以上,再就如樓上說的再按實際需求分割一次
按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除了繼承及一些特殊狀況,耕地面積小於0.25公頃(756坪)就不能再分割!
請使用標點符號,不然就是跳行方便他人閱讀。

已經完成登記,除非雙方都有意願做變更,不過,國稅局那邊可能會有其它課稅問題。

去問問地政最準。
是都內還是都外土地??

是建地還是農地??

農地的話是農作地還是耕地及非耕地以外的農地??

且分割是做標示分割還是共有物分割??

若為農作地、非耕地以外農地就再做一次合併分割,

只要分割前後價值相同就不會有土增稅,只要繳印花稅即可

當然若為農作地申請個農證就可申請不課徵

以你本文看來分割後每人約50坪,推定應該是都市土地內的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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