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買新房要貸款600萬
銀行要求須有擔保人
想請問的是這樣 "擔保人以後如果自己要貸款買屋" 的話,他的貸款審核過得了嗎?
h1482193 wrote:
由於買新房要貸款60...(恕刪)
保證是或有負債
不在還款能力的考慮範圍
只要他當保證的那個案件沒有逾期呆帳
可以說沒有影響
但是,人呆為保
現在很少人要當保人了
而且依照銀行法十二條之一
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 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 銀行辦理授信徵取保證人時,除前項規定外,應以一定金額為限。 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如保證人有數人 者,應先就各該保證人平均求償之。但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 在此限。
會要求要保證人,是不是成數過高或其他原因。
escudolin wrote:
銀行辦理授信放款
主要是審酌借款人的信用及付款能力
其次才是擔保品價值, 是否足額擔保
版主如果信用正常 , 付款能力夠 , 擔保品的價值也超過貸款金額
是可以拒絕銀行的要求 , 提供擔保人
擔保人以後自己買房子
只要版主的貸款 , 沒有發生逾期放款
造成擔保人在聯徵上 ,有擔保逾催放款的警示
是不太會影響擔保人自己的貸款買屋
當然銀行一樣是審酌擔保人的信用 , 付款能力 , 其次是擔保品的價值
才進行核駁的依據
你可以拒絕不提供保人...銀行也可以拒絕不提供貸款...很公平公正不是嗎?
其實保人的風險還是在借款人還不還的出錢
貸款出問題..借款人跑了..保人要一起負責債務
拍賣不夠清償時..不小心自己名下的房子也要被拿出來拍賣
那保人為了自己的信用或房子..想辦法借錢來還債
還完了借款人的房子還是借款人的..和保人無關
最多就是保人自己走法律途徑去找借款人要債..
還也心酸
不還也心酸啊
黑羽斷翼 wrote:
銀行也可以拒絕不提供貸款...很公平公正不是嗎?
...(恕刪)
>>>
借款戶如果符合信用正常 , 付款能力足夠 , 不動產有十足擔保
銀行以要求提供保人拒絕
借款戶可以依銀行違反銀行法第12-1條 , 向金管會申訴
引法條:
名 稱銀行法 英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 12-1 條
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
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
銀行辦理授信徵取保證人時,除前項規定外,應以一定金額為限。
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如保證人有數人
者,應先就各該保證人平均求償之。但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
在此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001
>>>
所以現行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貸款 ,會徵提保人
有可能是 , 貸款金額 , 有一部份是信用貸款
例如版主的600萬元貸款
可能自用住宅核准的房貸額度是500萬元 , 信用貸款是100萬元
這類情形 , 會要求徵提一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