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關於限定繼承有房貸的房子小弟有些疑問

情況說明 :
  親人最近過世 留有:房子一棟(有貸款)、信貸、信用卡欠款 和
未知數量且未知金額的支票(只知道似乎有開過支票 是否還有未到期的不得而知)
家人想保住房子故不考慮拋棄繼承

問題1 :
   假設今有三位債權人
   銀行A 房貸 100萬
   銀行B 信貸 100萬
   支票C 200萬
   依照限定繼承的遊戲規則 若我們無法償還 房子遭到法拍 得300萬
   那麼擁有抵押權的銀行A會先拿到100萬 剩下的200萬則由
   銀行B 和 支票C 以1:2之比例分剩下的200萬
   (若理解有誤請各位大大糾正><)

   但因家人想保住房子 故繼續繳還房貸
   假設我們繳了數年將房貸繳清
   且支票C沒有在法定期限內陳報債權 (即繳清銀行A與銀行B之債務後才現身要錢)
   這時房子就還是屬於過世親人遺留之財產
   若支票金額龐大無法償還 房子還是會遭到法拍來償還支票C嗎?
問題2 :
   若問題1的答案為是 房子還是會遭到法拍來償還支票C

   則假設此支票C之欠額為500萬 按照前面直接將房子法拍的例子

   銀行A 房貸 100萬
   銀行B 信貸 100萬
   支票C 500萬
   房子法拍得300萬 銀行A得100萬 銀行B與銀行C以1:5分掉剩下的200萬
   這時我們總損失就只有一棟房子(即300萬)
   
   但回到繼續繳還房貸的情況 若事後才現身的支票C還是能要求法拍房子償還債務
   那麼我們的總損失就增加為 房信貸200+萬(含利息) 加 一棟房子
   等於若是支票C存在 且金額龐大 我們選擇繳還房貸的200+萬就是多繳了嗎!?
問題3 :
   若問題2的答案為是 若支票C存在 且金額龐大 選擇償還貸款最後會變成多繳 房子同樣要被法拍
   那麼在等待債權人出現的期間 我們選擇不償還貸款 銀行能夠法拍房子嗎?
問題4 :
   其實若不是有支票C這個不確定因素 親人留下的債務我們是能夠還清的
   現在只怕事後出現其他我們未知的龐大債務 讓繳房貸的錢等於多繳
   想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保住房子 且不會發生多繳的情況?
一般會拋棄繼承的最大原因就是債務不確定,隨時跑出新債務再重新計算,沒完沒了。

假如能確定債務狀況,我想沒人那麼笨去繼承債務吧!

其實使用法定限定繼承就好,可去法院宣告清冊估算遺產總現值,日後不超出即可。

至於房子若真保不住,拍賣你們也不會虧,畢竟只賠遺產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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