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買方代書已於交屋後2日完成實價登錄,但買方卻請代書先撤下,不知何原因?不是交易都完成確認,代書提早完成登錄不是更好嗎?
實價登錄的申報由(買方)負全責.
不論是代書申報或買方自己申報.
買方都需將申報資訊存檔.以避免日後受罰.

http://lvr.land.moi.gov.tw/homePage.action
內政部實價登錄的(常見問答集)
Q1問答, copy如下
問:實價登錄費用是由買方、賣方、仲介、代書,那一方付費?
答:房屋買賣實價登錄,是指不動產買賣案件,須將移轉現值等實際成交資訊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規定,應由權利人(買方)申報,如有委託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辦理,則應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登錄,賣方並無申報登錄的義務。


怕被隔壁笑佔百分之50

怕被這個鄰里笑佔百分之30

怕被被個區居民笑佔百分之10

怕被全台灣笑佔百分之10

如果你以為走在路上大家都認識你,那就是百分之百了

買到便宜跟貴有何意義,自住不是沒差,還比什麼價錢

像我就敢大聲說,我住在土地公廟對面台銀後面巷子這邊,我住這棟連7-11都不來開店。

買方卻請代書先撤下,不知何原因?不是交易都完成確認,代書提早完成登錄不是更好嗎?
我的主要問題是這個,我當然知道是買方申報。
ps:我是賣非自然死亡價格
以前朋友跟我說 晚登入,是為了把裝修價格灌進去
但久沒爬文了,還可以這樣搞嗎??


awen6594 wrote:
原本買方代書已於交...(恕刪)

awen6594 wrote:
ps:我是賣非自然死亡價格


可能是短期內想再轉賣出去
看來是要做價啊
雖然很多人說會罰錢
但我覺得目前被罰的案例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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