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版上的大大幫我回答一個關於房屋透過房仲買賣的問題,希望能有大師來幫我解惑
小弟於今年五月左右購入一間預售屋,但是要明年年底才完工,由於家庭因素,不想等到明年年底,於是在週日,找了基地附近的台X房屋幫忙賣,名片上寫的是副總,於是我很放心的交給他,合約我也沒看就簽了,簽了之後跟朋友聊起請朋友幫忙賣我才知道我簽的是專任約,於是我很生氣的電話拿起打去罵,說他沒詳細告知,而且合約直接到明年年底,等於我都不能動了,今天週四了,我上台X的網站看,我的物件也沒登在上面,我想請問,這合約一簽簽了一年,如果跟房仲吵架了,房仲故意不賣等著我違約,難道我都沒辦法處理嗎?
孤風幻 wrote:
我想請版上的大大幫我...(恕刪)


先回答你正事,照合約走,解專任他可以直接要求你仲介費。

接下來,偏門就是比拳頭誰大,但一定多少要花錢。

如果他沒拿刀槍抵著你簽委託,罵人就是你的問題。

選舉要到了,找個議員或里長花錢處理吧
孤風幻 wrote:
我想請版上的大大幫我...(恕刪)


看有沒有 超過 契約審閱期間

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

契約審閱權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經委託人攜回審閱  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為三日)
定型化契約及其附件之 審閱期間(不得少於三日)


如沒有 趕快 提出異議要求解約. 錄影錄音拍照 保留提出異議 證據!!
找 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介入!!
這本來就要付仲介費用

仲介專約賣 先了解抽成費用 在往下走

已經簽約就好好賣房 不用太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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