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看到有發生房屋租賃糾紛的想問一下如果一開始租賃契約法院公證是不是大部分發生的糾紛可以避免?或者發生糾紛後可以得到快速公平的解決?有人實際辦過房屋租賃契約法院公證嗎?簡單辦理的流程如何?實際運用好用嗎?使用房屋租賃契約法院公證的人多嗎?
timrestart wrote:偶爾看到有發生房屋租...(恕刪) 我的所有租約不論是住家店面還是出租的店面,都是用公證的,費用不貴可以找民間公證人!有些人喜歡到法院,其實費用是一樣的,但是民間公證人時間上比較能配合雙方,法院反而是大家配合法院。至於糾紛發生的時候,有公證真的是執行上比較方便。
timrestart wrote:偶爾看到有發生房屋租賃糾紛的想問一下如果一開始租賃契約法院公證是不是大部分發生的糾紛可以避免?或者發生糾紛後可以得到快速公平的解決?有人實際辦過房屋租賃契約法院公證嗎?簡單辦理的流程如何?實際運用好用嗎?使用房屋租賃契約法院公證的人多嗎?(恕刪) 公證有一個問題就是租約到期後要重新公證簽約才會有新的效力產生不然進入不定期性租約時..他就失效了公證費幾千而已..對北部的房租是小錢旦對南部的小套房基本10天半個月的房租就沒了值不值得見仁見智
r79197919 wrote:公證不一定會產生稅務(恕刪) 7樓答案是錯的......公證一定會產生稅務,跟申報無關。公證基本上只會在第一年,房東房客彼此都不熟悉對方的時候,之後房東與房客熟了,第二年起,雙方都會想省公證費用,來省每年多2000-3000的公證費房東沒再公證也不用再繳稅金。我認為個人戶不會有人每年去公證的,除非法人租賃。
tany3472 wrote:7樓答案是錯的....(恕刪) 正確...通常是商業用途才會去公証...而且要高租金才會去做這些事...法人要報稅之類的事...房東也會把稅金灌進契約金裡面..為什麼便利商店之類租金比較高...這部分也是一個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