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大神幫忙解答 房屋共同持有問題

各位大大 小弟需要解惑 感謝
事情是這樣 有一房屋目前是兄弟三人共同持有(各1/3)
大哥要貸款而另外兩兄弟當連帶保人借貸
借貸成功後
現在其中一名兄弟因不想分擔房貸
可以將其房屋1/3權用過戶或是贈與方式給大哥
這樣在銀行那邊是否可以免除連帶保人的關係?(與債務不在相關)
th5566 wrote:
各位大大 小弟需要解(恕刪)

這裡有答案部份答案
貸款轉讓部份,受贈者和捐贈者到銀行辦理轉移
如果是有非抵押貸款,
銀行還是可能會再審核
房子共同持有轉讓,銀行貸款等問題
th5566 wrote:
現在其中一名兄弟因不想分擔房貸
可以將其房屋1/3權用過戶或是贈與方式給大哥
這樣在銀行那邊是否可以免除連帶保人的關係?(與債務不在相關)


如果只是單純擔保物提供者,才可以。
連帶保人簡單說就算是借款人之一,無法免除的。

比較好的方法是,移轉給大哥後,換家銀行貸款,原來的還掉。
JIN DER LAND OFFICE
http://davidhuang1219.pixnet.net/blog/post/303769718
如果這是正確的,目前應該不可用「連帶保證人」,
如果是「連帶保證人」,請銀行改為「一般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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