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的土地上有別人的建物,我要如何請他們拆屋還地,內文說明

我媽媽有一塊土地100坪,上面有建物民國30年蓋的平房算是祖屋,因為分家產土地分割50.50,我媽分到50坪,但是建物橫跨在50.50上面,而建物是沒有建物所有權狀,只有房屋稅籍證明書,名字是我丫姨的。 我媽想要蓋新的房子,但是舊的房子有一半在我媽的土地上,我丫姨跟我媽說,要我媽花錢買下在我媽土地上的建物。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合理嗎?有什麼方法可以不需要花錢跟他買,我需要做那些事。

在補充一下,我丫姨他那裡的50坪土地跟祖屋一半他自己已經打掉了,因為他也要蓋新房,所以目前她住在還有一半的祖屋裡面,也就是在我媽土地上的建物,我丫姨跟我媽說,要是我們不跟他買,我們也不能去拆,一副吃定我們的樣子。我媽不想花錢跟他買,所以想問問要是我們去法院,用拆屋還地的方式能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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