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我爸他們那輩有三個兄弟共同各持有同一塊土地與房產

因為有一個兄弟堅持不賣,但其他兩個兄弟想賣

如果直接賣掉買方意願應該不高,因為最後在轉換所有權登記的時候會需要跟堅持不賣那位接觸

請問有甚麼好的解決方式嗎?

例如用公告價吃下剩下的1/3再賣比較好賣?
好像超過1/2 產權就可以直接處理了,還是請專業的回覆
你可以詢問代書~最新法規好像可以超過二分之一就可以買賣!!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土地多數決!!
Lucas6666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我爸...(恕刪)

 他竟然不賣 你把你爸和叔叔的土地 賣給另一個叔叔吧 看他要不要買
我之前有查過,只要有超過半數人同意,或是土地持分超過2/3就可以賣。
只是堅決不賣的那位有優先購買權。

可以問問代書
就土地法的多數決...

只是你叔叔也有優先購買權
要先公告通其他持有者(不願意賣的)就是了

如果你叔叔不賣,你們去找仲介賣掉,
你們賣出去的價格有1/3還是要分給你叔叔

不過聽說多數決也有反制的方式啦...
只是到那階段大概就是大家已經翻臉了
最好還是溝通清楚

每年報稅期間是最多人會問共同持有買賣的問題
因為小弟之前也是有類似的狀況,談不妥最後繼續擺著
真要跑多數決還是其他方案其實都差不多撕破臉姿態去做的
小弟從事相關工作
首先
買賣是自由的
想賣的人當然可以賣
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找到買方價錢談好後
通知共有人期限內願不願意以同價格承受
只是買方還是會與其他人共同持有
若擔心找不到有意願買方
可以先確認土地有沒有不可以分割限制【如耕地】
若沒有可向縣市政府申請調處分割
或向法院請求分割共有物
把每人持分分割開就互不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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