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10 wrote:只是"社區公設總價格"的1/100而已 重點就來啦,買方怎麼知道 "社區公設總價格" 數字為多少?然後以這個價格,再去除以100 (假設100間坪數都一樣大)才是每一戶要負擔的錢.買方得到的資訊, 只有一個"公設佔比" 的比率而己..
npnpnp1979 wrote:大家都被 官員 跟 政商 牽著走了...沒人說 公設不用錢 , 重點是 要 實坪制!目前世界房價比較 因為大多數國家都採用 實坪制但台灣 採用 虛坪制 , 這樣可以 大幅降低台灣的 浮誇房價比舉例:假設台灣一個40%公設比 的房子 單價是 50萬/坪要跟國外 比價 應該是要用 真實坪的價格 70萬/坪 去比!只是這樣一弄下去 台灣的房價所得比 會 高的 嚇人所以當然 官員 跟 建商 還有既得利益者 當然 強烈反對 實坪制! 只要 跟其他國家一樣 採用 實坪制管你建商 公設比 要多高 都沒關係因為買家 只要價格能接受 就可以所以為啥 這樣害怕 實坪制?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買方得到的資訊, 只有一個"公設佔比" 的比率而己 應該要這麼說建物總面積、專有部分面積、共用部分面積,都是依法辦理登記(當然會有一點小空間)登記完畢後,透過"共用部分面積"/"建物總面積",就可以得出公設比這些在建物謄本上都有,你只需要花20元申請出來看就知道了要知道各戶的公設面積? 那就把"全社區"的建物謄本申請出來就好了花幾千塊而已至於價格? 目前國內是不區分的,專有部分跟共用部分都是一個價格所以"專有部分"+"共用部分",乘每坪單價就是總價了不是去探討"社區公設總價格"
我台南22年的舊房子公設比是24%,新竹的新房子公設比是37%.都有電梯.台南的社區是必要的設備才有.新竹的社區是雜七雜八的設施都有.我比較喜歡台南的格局, 權狀只多新竹2坪.卻多1間房間, 室內面積多7坪.我覺得: 同樣是1坪, 室內坪的享受是公設坪的10倍.
cml12345678 wrote:共同持有,你講成賣100次,服了你! 建商不就是 "銷售了100次" 的公設才讓這100戶的人 "共同持有" 公設 ....這不是基本常識嗎?總結: 不要嘴炮, 推實坪制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