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老家房子當初父母親過給我們兄弟倆的時候 當初是自己跑地政跟稅捐處 自己辦理的 並沒有請代書 我們是採共同持有 建物跟地各半 (尚未確認價值 但估計合起來也不太會超過440萬) 老房子貸款早已繳清 如今弟弟想在外縣市買房 卻遇到貸款利率跟年限會卡到的問題 (第二戶貸款) 所以想把他那一半過戶到我這邊 想請問各位大大 這時候是採用贈與還是買賣的方式會比較合適呢 感激不盡
300BVU wrote:如題老家房子當初父母(恕刪) 舊房子貸款繳清哪裡會有「第二戶房貸」的問題?央行是指自然人名下之第2戶「房貸」才有調高利率及無法申請寬限期的問題(而且地點是在七都)你弟弟如果沒有其他「房貸」這就才是第一戶你要不要跟銀行問清楚先
300BVU wrote:卻遇到貸款利率跟年限會卡到的問題 (第二戶貸款) 不是第二戶貸款問題......是無法申請首購優惠利率啦!!!!這要請真的代書幫你算啦!!你繼承房產買賣, 用買賣交易會有"房地合一稅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