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老家房子當初父母親過給我們兄弟倆的時候
當初是自己跑地政跟稅捐處
自己辦理的 並沒有請代書
我們是採共同持有 建物跟地各半
(尚未確認價值 但估計合起來也不太會超過440萬)
老房子貸款早已繳清
如今弟弟想在外縣市買房
卻遇到貸款利率跟年限會卡到的問題 (第二戶貸款)
所以想把他那一半過戶到我這邊
想請問各位大大
這時候是採用贈與還是買賣的方式會比較合適呢 感激不盡
300BVU wrote:
如題老家房子當初父母...(恕刪)

買賣,資金流證據要留
300BVU
謝謝大大
300BVU wrote:
如題老家房子當初父母(恕刪)


舊房子貸款繳清哪裡會有「第二戶房貸」的問題?

央行是指自然人名下之第2戶「房貸」才有調高利率及無法申請寬限期的問題(而且地點是在七都)

你弟弟如果沒有其他「房貸」這就才是第一戶

你要不要跟銀行問清楚先
max麥斯
既然還清貸款了,怕二戶貸款問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塗銷銀行的設定.但缺點就是萬一哪一天想要再以這戶貸款,所有流程費用重來一次.
300BVU
好的 謝謝大大
300BVU wrote:
卻遇到貸款利率跟年限會卡到的問題 (第二戶貸款)

不是第二戶貸款問題......
是無法申請首購優惠利率啦!!!!

這要請真的代書幫你算啦!!
你繼承房產買賣, 用買賣交易會有"房地合一稅金的問題".....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300BVU
對 好像是卡在這裡 我看我還是找代書好了 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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