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力量大 wrote:很多人是不懂得這些事(恕刪) 金剛經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第一念已失,就是失.有人跟我說,新冠苦,難調度人力發放.需要救濟的人更苦,都不敢想接下來怎麼辦?隔幾天,遞給住持一個牛皮紙袋,這是一批物資,不敢言多,至少先吃飽再說.無緣同慈,同體大悲.普門戶戶有觀音,多做可以少肥肉,共勉之.
llyujen wrote:我很意外01多數人都不尊重契約。如果法律不夠保障房客,那就修法,甚至修法規定房客可以隨時無條件無責任解約。老是在講什麼狗屁人情,人情是要人家願意給才是人情,不是強索要來的叫人情。 如果規定"房客可以隨時無條件無責任解約", 那這樣對房東又不合情理了法律是道德的最底限, 但制定法律時也不外乎要合情理前面有人有提到樓主的案子, 契約到期不想續約的是樓主這一方, 也就是甲方所以我前面提到的但書就要大概這樣寫---------------若為甲方要求提前終止契約或契約到期不再續約, 則乙方若於甲方所要求之終止契約日期之前提前解約, 甲方必須依契約未足天數比例返還乙方所預繳之租金, 並不得任意扣除其押金---------------換言之樓主貼的那一條只能適用於乙方要求提前解約的情況而已至於有人講說要多給租客一個月不等的租金做為搬遷費或補償金等, 這才是依人情可給可不給什麼情況該用法律去保護什麼情況可以只用人情道德管理也是有界線存在的做生意的都有機會當租客畢竟再有錢也不會把所有的分店店面買下來啊
契約是契約做人是做人兩碼子的事他提前 是他的問題這就是要確定 你和他之前有沒有商量過這件事提前退租 只要有提前告知 就退押金因為提前退租 你會損失一個月租出去的成本這就是訂立契約的精神而非做人處事的準則
應該這樣看:什麼事講法就是不留情面了。其實你也是想收回自用了,疫情當下,店面經營不易,要重新找店面、搬家,裝潢也是一筆錢,如果這是固定繳房租的好房客,何不做個順水人情,不要扣他任何租金呢?當作是減輕他搬遷的壓力。
1. 要收回 要人家走 確定不租2. 也許對方預期續租 沒預期到還需要找新地方3. 如果同意 有共識 做生意也需要開始找到新地方去安頓吧4. 也許 新的要他提早處理? 所以他需要提早解約...處理裝潢有的沒的A. 房東考量的一個月扣不扣是沒甚麼影響生活的權益 , 畢竟自己要收回使用B. 店家早一個月離開是要處理很多額外支出.. 還被扣一個月的話, 感覺比較慘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