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請問如何將瓦斯行這個嫌惡設施趕走? (我住台北市)

如果家有正常申請使用,那可能自己搬走比較快
惡鄰居也是嫌惡設施
為何要趕走對方,說一下原因吧
應該很有難度吧
自己搬家?
通常瓦斯行比你早來

這五分我不要 你滾
除非自己搬 不然瓦斯行很難趕走吧
superparis wrote:
(5分)請問如何將瓦...(恕刪)

沒事就往人家門口丟鞭炮
他如果沒想要搬
你至少會搬去關
McLarenF1 GTR
你這實在中肯XDD
superparis wrote:
瓦斯行這個嫌惡設施

自己先不要用瓦斯
然後成功號召鄰居親友不要用
選里長然後投訴最後因為附近沒瓦斯行
像我家炒青菜沒了瓦斯本來五分鐘
結果中風不能開了現在來換一次要等半小時
再來成功選上總統,
那你看不順眼的不只瓦斯連核電都可以廢了
法條在這裡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三條中,明文規定每家瓦斯行營業場所只能儲存一百廿八公斤液化石油氣,以確保社會大眾公共安全。”

店面儲存應該很容易超過一百廿八公斤的液化石油氣。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按照這個不時煙火的法規儲存量(大桶20公斤只能放6桶),所有瓦斯行都會餓死,目前實務解法就是堆放在門口的貨車上(非店面不受限制)其實更危險
GDKINE
難怪想說為什麼瓦斯行都要放一堆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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