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請教大家:
上個月有個鄰居(住在離我家大約100米)來找我爸,說他們家現在的房子土地所有權是我爸四兄弟的,說是想包個紅包請我爸四兄弟蓋個印章過戶給他們。
我前天陪我爸去地政事務所一查之下才發現:這塊正路邊、將近100坪(33坪甲建、66坪農牧用地)的土地,異動索引顯示最早的紀錄民國41年已經是在我阿公名下。91年阿公去世後由我爸四兄弟繼承(繼承了這塊土地這件事,我爸三兄弟都表示不知情,因此三人手上連土地所有權狀都沒有。所以推測91年時可能是二叔自己去辦理的)。而鄰居在民國60幾年的時候在上面就已經蓋了一棟三樓大透天厝住到現在(他爸爸已經去世,當年是泥水師傅,房子是他自己蓋的),現在去查也沒有建號,地政所那邊的資料顯示是無建物。阿公在世時並沒交代過這塊土地是我們家的,因此我爸三兄弟直到上個月才知道有這件事。
之所以會有這樣不知情的情況,我想可能跟我們老家一堆聯名業的土地有關:因為附近大部分土地都是聯名業,每一家的土地動輒幾十人聯名。唯獨那塊被占用的土地是我家獨有的。
我有以下問題:
1.那位鄰居當時蓋房子蓋在屬於我家的土地上,是否算是強佔?他們也提不出當年阿公同意他們蓋房子的證明。
2.老人家91年時是心肌梗塞猝逝,什麼也沒交代,因此我爸三兄弟什麼都不知道,只能推測當時是二叔去辦理繼承的。只是土地被佔用了這麼久,是否有機會拿回來?
3.如果不想把事情鬧大,只用買賣方式解決,應該如何開價?(雖是鄉下土地,但是公告地價也超過百萬,絕對不可能如對方所說的包個紅包就蓋章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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