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知道自己家的土地被鄰居占用蓋房子住了50年

有事請教大家:
上個月有個鄰居(住在離我家大約100米)來找我爸,說他們家現在的房子土地所有權是我爸四兄弟的,說是想包個紅包請我爸四兄弟蓋個印章過戶給他們。
我前天陪我爸去地政事務所一查之下才發現:這塊正路邊、將近100坪(33坪甲建、66坪農牧用地)的土地,異動索引顯示最早的紀錄民國41年已經是在我阿公名下。91年阿公去世後由我爸四兄弟繼承(繼承了這塊土地這件事,我爸三兄弟都表示不知情,因此三人手上連土地所有權狀都沒有。所以推測91年時可能是二叔自己去辦理的)。而鄰居在民國60幾年的時候在上面就已經蓋了一棟三樓大透天厝住到現在(他爸爸已經去世,當年是泥水師傅,房子是他自己蓋的),現在去查也沒有建號,地政所那邊的資料顯示是無建物。阿公在世時並沒交代過這塊土地是我們家的,因此我爸三兄弟直到上個月才知道有這件事。
之所以會有這樣不知情的情況,我想可能跟我們老家一堆聯名業的土地有關:因為附近大部分土地都是聯名業,每一家的土地動輒幾十人聯名。唯獨那塊被占用的土地是我家獨有的。
我有以下問題:
1.那位鄰居當時蓋房子蓋在屬於我家的土地上,是否算是強佔?他們也提不出當年阿公同意他們蓋房子的證明。
2.老人家91年時是心肌梗塞猝逝,什麼也沒交代,因此我爸三兄弟什麼都不知道,只能推測當時是二叔去辦理繼承的。只是土地被佔用了這麼久,是否有機會拿回來?
3.如果不想把事情鬧大,只用買賣方式解決,應該如何開價?(雖是鄉下土地,但是公告地價也超過百萬,絕對不可能如對方所說的包個紅包就蓋章給他吧?)
你爸三兄弟會處理
旁邊關心就好
可以拿一筆了。
公然和平佔有50年,這應該取得所有權了吧!
有地價稅稅單嗎?有繳地價稅的人舉證比較有利!
早期很多長輩為了不讓後世子孫賣祖產,會故意把
登記所有權人跟使用人交叉登記,如A名下不動產a給B使用,B的不動產b給C用,然後C的又給A
用。讓子孫連要互換都換不了!
lichujen
公然和平站有取得所有權的先決條件是:"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法條不要只看一半。[幫不了你]
luyjluyj wrote:
有事請教大家:
上個...(恕刪)

台灣這種疑似無主?地, 只有地上權使用的不少
我家長輩也有其朋友是住在這種土地上所蓋的房子
他們沒有權狀, 因此無法買賣, 不自住的多為出租
這種土地上的住戶基本都採裝死態度
有人來要, 或是政府要都更再說
就算不能賣, 也可以收租收到爽
所以只能說
對方只是不想日後紛爭, 所以現在想要和平處理
估計對方也是最近才知道
如果你們家不想和平處理, 對方也可能不排除現在就來場戰爭

我若是你會先去找律師, 先問問法條怎麼說
不要自己解釋法條, 有時法條意思跟你想的不一樣
dajenwang
這種是屬於好來好去,土地賣給第三人後就準備花大錢買回來
等到房子怎麼了,土地就歸還了啦 放心
先去地政事務所申請鑒界,再去法院申請拆屋還地,再找建商蓋大樓……然后等完工過戶幾十戶免費的新房子(地主保留戶)。

果然祖上有包庇……房子會天上掉下來!
Cc77788 wrote:
等到房子怎麼了,土地...(恕刪)

請問您的意思是否房子老舊、垮了,不能合法修繕重建,所以土地就自動歸還嗎?
借板詢問

如果當初你2叔也沒去辦繼承
是否就變成無主地?

土地是否直接變成佔用人的?
自從我用了假文憑,不但人變帥了,頭腦變聰明了,連績效都拿A+呢!你說是不是很神奇阿?
aoc987
未辦繼承不會成為無主之地。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就取得被繼承人的不動產物權,但要登記後才能處分。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
借板詢問如果當初你2...(恕刪)

我也不是法律專業,不過,我以時間先後次序來看:1.民國41年已經登記在我阿公、叔公名下,已經有七十一年。2.對方是在四、五十年前在上面蓋房子,無權佔用的事實很明確。所以應該不能適用公然和平佔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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