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換屋稅金問題,房地合一稅與重購退稅。

如題,還請各問大大釋疑。

條件:
我在2019年10月取得中古屋。

由父母居住,並有遷入戶籍。

父母年老,想搬來我跟兄弟工作的縣市做居住地。

所以下定了預計2029年完成最快2027年完成的預售屋,

完工前一年會把房子賣掉,差價由父母支付,預計房子會登記我跟兄弟倆的名字。

請問:

直系親屬(父母)居住,不符合房地合一稅的自用標準。
但有符合重購退稅的標準嗎?

如果在賣掉前將我的戶籍遷入,之後遷入新的房子。

是否可以節稅呢?還是只能支付至少20%的稅金。

有大大能確認還會有那些稅金嗎?

感謝釋疑。
借搭版詢問
如自己購屋, 未入戶籍
給父母居住, 父母有入戶籍
之後要賣房房地合一稅和重購退稅都有影響嘛?
如有影響 是否現在就要先入戶籍了 謝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