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呀!有關於預售屋與本票問題,請各位幫忙想想辦法

花錢買個經驗
雖然很貴...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凡是要三思...
既然改變不了,就安心歡喜的住下來吧

訂購一間預售屋匆匆付訂,簽本票,簽約﹝首次購屋,完全沒經驗﹞。。。。。。。。

想不到有人 買房子 比 買電腦 還衝動 。。。。。。。。

。。。。。。。。。。。。

。。。。。。。。



hirofish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在某天...(恕刪)
那就買下來呀!自己掛布條賣比建商低的價格出售,或是委託建商幫你賣.
先前我還遇到一些人,買房後到處檢舉大樓違規地方,一直上法院告建商,搞的房價很差.後來建商改名另起建案,那些人還跟去繼續去搞.有些人受不了,低價賣屋,他們再接手.所以仔細看看建商是否有違規地方,尤其公設,車位,機房陽台,老實的建商也不多啦!

SaySayLiam wrote:

訂購一間預售屋匆匆...(恕刪)


明明知道樓主因為經驗不夠 而買到昂貴的教訓了
卻再這邊落井下石...真的是有點給他看不下去

小小建議一下
若代銷那邊不太理你的話
(我想他們應該不會理你才是合理...合約是您簽的..您又沒法舉證合約無效)
代銷他們想也知道會堅持照合約流程來走
(這也是我很痛惡代銷的原因之一...大多繳了錢就不認人了..事後也不會對說過的話負責了)

我到是建議找消保官與建商好好商量一下
若建商態度軟化就少賠退場
若建商態度強硬 我看就買下來 然後再脫手吧

若需要消保官的聯絡方式請PM我
我跟消保官還有竹北的建商打過交道過
我是過來人,版主的心境我能體會。我願再就法律層面進一步分析,因版主您曾提及「建設公司要我『立刻』繳交支票以退回本票,要不就以刑事與民事的手段告我」。

建設公司要以刑事告,我說過絕對告您不成。但,如果對方已不想再和您囉嗦,又不願意「直接」訴諸「『民事』訴訟」,他們是可以先以「假扣押」的方法「逼」您「盡速」解決。

假扣押之申請貴在「出其不意」,因此「無需」於事先告知對方或讓對方察覺,以便順利查封到債務人的財產。假扣押之財產範圍很廣,包括所有債務人之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股票、基金帳戶等等。

此樁買賣因您「自動放棄」五天的審閱期,且勾選已行使審閱權利,並簽署本票。就整個交易過程,建商(代銷)是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建商(代銷)在商言商,想當然爾,焉有退還之道理。至於消保官,也僅能做到「道德上」的勸說。所以,要退?不退?退多?退少?全在建商(代銷)的手中。

基於以上理由,我勸版主過年後盡速「自己」快刀斬亂麻,以防夜長夢多。
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看來這間房子跟你有緣.

才三天,法律上是規定需30天
應該可解除契約


hirofish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在某天各位大大,小弟在某天訂購一間預售屋,那天匆匆付訂,簽本票,再簽約...(恕刪)


不懂, 為何預售屋簽約時要簽本票? 不都是所有權移轉給買方前, 向銀行貸款付給建商, 銀行成為買方的債權人才會簽給銀行的嗎? 怎會簽約就被要求簽本票呢?
看一下你的合約是否有附建築執照,
如果沒有,請建商提供建築執照影本,
如果建商未取得建築執照,

你可以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但我不清楚如果是透天是否也適用此條例)
第 58 條 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

主張違法銷售。

hirofish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在某天訂購一間預售屋,那天匆匆付訂,簽本票,再簽約,完全沒有經過五天的審閱期﹝首次購屋,完全沒經驗﹞。

大家不要責怪樓主了
我親戚也是沒經驗去看房子...就被售屋小姐騙去簽本票
當他跟我借錢時...我們去找開代書的民代求救
但最後我親戚還是把房子買下
過幾年沒賺沒賠把房子賣了

現在樓主才買預售屋
假如今年4月到6月真的是法拍屋達到最高峰
房價崩盤應該無法避免
樓主要有心理準備賣屋損失可能會很大
不過樓主如果是買來自住就沒關係
不過這教訓未免太大了

強迫必需當場簽的任何交易文件...........都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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