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看上一新成裝潢屋因~同建案只剩這一間~在雙方在價格上爭議許久~房價有下殺到~可是建商說明因裝潢只完工一個多月且無人使用~裝潢部份無談價空間實報實銷~我是還覺得他裝潢部分有灌水之嫌~因迫切於買屋~所以於上星期就下訂金10萬後~於2日後簽約60萬~把資料交給代書處理等待對保及交屋之際~建商因同建案要交屋(前銷售中心也將交屋)~臨近新建案又尚未完工~說要把銷售中心暫時遷至我未交屋新家~請問各位大大~那我們在簽約後交屋前~可以任由建商如此嗎~那我們的權益又該如何~謝謝各位大大無私的解答
其實也不用怎麼辦,因為又還沒驗收驗收前仔細檢查,有什麼痕跡缺角的,就叫建商打掉重做,不然就驗收不過。建商很可能會用折價的方式來解決,那就看你願不願意了。我想一般人也不想住進一堆人已經用過的『新家』吧不過如果一堆人用過之後,家具裝潢看來跟新的一模一樣,那就算囉。不過我覺得這機率很低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