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刪除~謝謝!!

JOHNNYS wrote:
 拜讀了連結內的合約...(恕刪)

用"拜讀"兩個字還真有點嚴肅呢~
其實合約都根據每個人自身的情況,增增減減一些條文
如果您方便提供更嚴苛的條文
相信一定可以幫助更多的朋友~
我相信,能允諾嚴苛條件的設計工作者,對消費者而言,不外乎是另一份的安心與保障啊!

會有不能抽菸、吃檳榔的條文
是因為家中沒有人有如此癖好
基本上,我個人也是很討厭香菸味道的
而裝潢過程中,更不希望木作吸附了香煙的味道
對一些要抽菸才能讓腦袋運作的工作者,這似乎有點困難
但,誠如你所述,有心,不難達成囉!~
edance wrote:
用"拜讀"兩個字還真...(恕刪)

我曾經要求來我家施工的工人要帶安全帽,要扣帽扣,超過1.5公尺要使用上下設備,不可以使用不合格合梯(梯腳需要有防滑橡皮,中間繫桿要良好),抽煙要到指定陽台去抽,禁止飲用酒精性飲料...結果老闆說我是瘋子~
後來他看到我的制服外套(有別工安人員臂章)寫工安...就乖乖配合了
看完部落格文章真的很心痛

幫推~~~~

趕緊把這類的敗類全揪出來.............
聲明啟事:

本人是BTD設計裝潢聯盟(非台灣裝潢網)主管,經同仁回報已了解該受害者的遭遇。而本平台審核疏失讓不肖廠商進駐曝光,竟也造成認同BTD大台灣設計裝潢聯盟的消費者,因為此不肖廠商的相同詐財伎倆而受害,讓本人極為自責。經公司內部討論後,除在第一時間將此不肖廠商停權下架外,更積極聯繫因為本平台而受害之消費者,協助後續工程處理事宜,同時委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協助消費者對其提出必要之告訴。

BTD設計裝潢網www.btd.com.tw
每日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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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名字打在標題...這樣google搜尋很快找到)
BTD.com wrote:
聲明啟事:本人是BT...(恕刪)

其實如BTD大台灣設計裝潢聯盟此種平台何其之多~~
今天少了BTD大台灣設計裝潢聯盟將此人剔除其資格,哪天又在某平台(如MY CASE等等之類的仲介服務平台)以另一面貌出現...
小弟認為這是春風吹又生而已@ @,畢竟01的使用者區隔仍然有限,小弟還是認為有個反詐騙入口網站,可以幫助消費者,無論是消費者本身的登錄通報或經檢調司法機關的認可,會比較好
tommydanis wrote:
我曾經要求來我家施工...(恕刪)


大大的制服有出租服務嗎?
租三個月....
各位大大我又來了,努力的詢問內政部營建署及各相關單位,研讀了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後,我只能說kelly完全沒辦法對抗惡魔,因為所謂室內裝修是需要合格登記證沒錯,問題是只針對大樓公寓,一般透天因為所有權屬於各人,所以不適用,懂嗎?有錢買透天,對於房市貢獻多多,卻因為沒有持分問題,所以任何裝修不需報備(所謂裝修指隔間、輕鋼架、天花板造形等),也沒有單位管你裝修廠商是否合格,哪天出意外,只能怪自己倒楣(廠商所配合的水電是否合格也無所謂)。這就是法條。
敝人在下的問題因為是在有部分在樓下(營業店面),所以可以在法庭提出室內裝潢沒有登記證,但會導致我們接到罰鍰或要求恢復原狀,問題是有法條卻沒有罰則可以規範廠商,所有處罰都在出錢又吃苦的我們身上,公平嗎?
而法條第12條有提到縣、市主管機關單位必須要隨時監督、查核、、、這也是編出來騙我們的,我們那惡質的裝潢公司在高雄,詢問高雄市政府建物使用管理科為何沒有監督、查核,到目前為止沒有人可以回覆,甚至幾個接電話的人都推給課長,連我很熱心的要提供惡質的裝潢公司資料都說不用,各位大大有沒有一種寒冷的Fu!
詢問台南縣政府更直接,因為是個人戶,所以管理辦法與你無關,阿莎力!!!
kelly的圖看起來是透天,所以無解,除非是土地持分還可以拼看看,否則、、、、、?
tommydanis wrote:
我曾經要求來我家施工...(恕刪)

這個太厲害了!!
我朋友之前有在合約中加註
工地現場如果有發生工安事件
責任歸屬一律由施作者(設計公司)承擔責任!~

禁喝酒精性飲料,我之前沒想到
結果工人竟把高粱帶來喝...
還好沒誤事

還有一條也是我的失算
就是工人吃過的便當盒沒帶走
放在我新買的洗衣機上
結果幾天後竟然長蟲

只能說百密還是有一疏啊...
真的是一個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自己也是個設計師,真的還沒看過這麼缺德的人,現在在這只能在這裡支持您及關心!
找個法律顧問研究看看, 這種不負責任的作法, 一併把他告到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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