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以投資為主,
爛尾樓可以改成醬真不簡單!
現今包租公包租婆不好當,
還是獲利了結,現金拿到手
比較實在!!
shappytimes wrote:
嘿嘿嘿, 看來是同行...(恕刪)
HaterSL wrote:
樓主別那麼急著證明自己嘛
不過是分享一些自己的經驗給年輕人參考罷了
看起來愈美好的機會,背後的風險愈高
這件事也是吃了不少虧才學會的
你知道...隨著年紀愈長人也難免囉嗦了點
今天只是看到您這麼需要掌聲和回應
忍不住出來給您贊聲而已......
uglharold wrote:
我只想知道既然已做15年了,那PO這篇是甚麼意思??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469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