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做,延時就扣錢,看你的設計師做的木工這麼差,窗框在裝的時候要多注意,工人大概也不會太細心,
電線如果有寫在合約上,請他重拉,就算太平洋跟大山同等級,但是合約上怎麼寫就怎麼走,一樣延時就扣錢,請不要心軟,不然會跟我一樣,付的錢沒少一塊,該給的東西一點品質和水準都沒有,你會住的很難過,
3.讓你的設計師知道,錢沒那麼好賺,不要以為每天穿的漂漂亮亮,會畫個圖就濫搞,不要把責任都推給工班,因為工班是設計師請來的,設計師怎麼壓榨工班,當然那樣水準的工班就給你怎樣的東西,玻璃搞壞了請他賠,反正不滿意就是重做,弄壞了就是請他賠,還沒付錢以前你是老大,如果付完錢了,你就跟我一樣,吃屎吧(抱歉講話很難聽)。
以上個人經驗與良心建議
找設計師怕被設計,自己找工班又沒本事,更遑論自己DIY
沒有人會跟你說自己很爛的,用想的也知道...
最近在想,為了減低風險,是否可以將工程分為數個部份來簽約
例如
拆除泥作簽一次約
地磚衛浴簽一次約
木作裝潢簽一次約
把預算分三次來投資,免得一次遇人不淑,就被合約套到死...
還有錢應該是先付,還是後付?
我的意思是
如舊屋拆除,是拆完再付,還是先付再動工拆?
若先付,收了錢跑人找誰?靠合約?追得到人有用,追不到人合約何用?
也許有人會說,工人也怕拿不到錢,但跑得了業主跑不了房子
所以覺得先做完一部份,再付那部份的工錢對業主來說比較有保障
很多小工程好像也都是這樣做,前年自家的大樓一房一衛做了重建,工程費約8萬,也是做完再付
但若是百萬的工程或經設計師的工程好像都不能這樣玩
都是先付幾趴再動工,好像是拿業主的錢來玩,玩得好就好,玩不起來就說賠錢了開始擺爛,感覺對業主一點保障都沒有,人家是專業的,我們一輩子可能才玩這一次,單單建材品牌規格就滿山滿谷,做完是好是壞還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分辨,...說真的,功課作得再多,運氣還是要多一點...
否則錢進了人家的口袋,要再人家吐出來,難上加難,大都自認倒霉,咬牙停損,再找下一個好運...
他是在蓋房子喔..一樣都是裝潢業的雖然他貼皮的方式是很好不過貼皮的人我猜想應該是學徒不然就是半師吧..要貼橫的修皮才是功夫因為是跟木紋反方向要用美工刀修..不過拿不穩的人很容易傷到皮..通常我們都會讓師父來會比較保險..應該是設計師包給木工的錢很少吧所以才會這樣...那些嘿黑應該是木板放久了才會這樣..那個應該不是波麗的..那種還要在噴過漆處理過的木皮放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