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建後的房子結構是完全獨立的,所以工人把鄰屋鋼筋綁到我主筋上,根本是亂搞!屋突的問題,只是單純想一次合法蓋好蓋滿。另外我是不擔心鐘擺效應。我是筏式基礎而且全部用RC回填。等於我的筏基是一座巨大的混凝土阻尼器,很沉重!我的基礎不但是一艘船,還放了沉重的壓艙物,所以不怕搖晃!50年後要拆這間房子的人,挖到基礎一定會超怨恨我!
PS:題外話。一間房子蓋完。深覺一個好的監工無比重要。我寧可一個月花5萬請個專職的專業監工,也不要萬事都要自己學自己來!我們業主還要上班賺錢阿!哪來那麼多美國時間待在工地?所以我支持某些營建人士提倡的『第三方專業監造』跟『建築安全履歷』制度。由業主另聘第三方專業人士專責監造,跟營造廠共同落實每個材料;施工細節都記錄、拍照、簽證存查!希望將來有一天,這些制度的改革都能落實。台灣的營造業才有救。
homoso wrote:
1.我的承造包商是...(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