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提告]丨炘銳室內裝修設計 裝潢糾紛 負責任消費經驗分享 呼籲慎選室內設計公司

povv20956 wrote:
回覆:golihi
你帳號明明是 2006/02/01 年早就註冊,卻硬說是專程辦新帳號來回我?
自相矛盾成這樣,到底在騙誰(誰派你來的?自己承認吧!已幫你備份)。硬丟這種沒頭沒腦的留言,
還要我「說清楚過程」,這才是真正的預設立場、真正的帶風向。一清二楚!


你有閱讀障礙嗎?
我是在說你啦
文章積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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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後發文都是對這家公司
同樣的內容還一連發了好幾次
看來也有情緒障礙
建議你除了請律師外還要看醫師
不然你會輸很慘
不用加我好友
我不會理你
記得來貼判決文就好

povv20956
哈哈😆你現在的發言,沒有任何新事實、沒有任何證據, 只剩下人身攻擊與情緒輸出。 事情已交由司法處理, 輸贏不是你決定,是判決決定。希望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公司,不要跟我一樣後悔莫及!
誠心提醒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師。
若一家公司在問題發生後仍不斷狡辯、推託、欺騙,請直接避雷跳過,否則只能提告保護自己
其實我看不太懂欸,前面看你說他逃漏稅,很好啊,去檢舉,讓他受罰就好啦,後面又說消費糾紛,看不懂糾紛在哪?你的什麼權益受損了嗎?
povv20956
看不懂很正常,因為你跳過重點在考選擇題 😂 稅是國家在收,裝潢糾紛是我在扛,兩題是不同單元。 先罰你把我的裝潢糾紛全文重看 3 次,再來發表讀書心得報告喔📚
povv20956 wrote:
誠心提醒大家慎選室內...(恕刪)

如果要誠心提醒大家
去貼到 閒聊與趣味
那裡人最多
povv20956
你又在搞笑了 誠心提醒大家 裝潢糾紛真的該貼在這邊,因為這裡最適合呼籲大家避雷 ✅ 慎選室內設計師,不然裝潢完你拿到的不是新家,而是一整套法律實境秀 ⚖️ 哈哈,但笑完記得看重點
A-Keng
他沒有真的要誠心提醒,只是想找人鬥嘴罷了[XD]

炘銳室內裝修設計聲明:

大家入場前請閱讀,很重要所以貼三次

沒人和你裝潢糾紛,是你家的家事糾紛
沒人和你裝潢糾紛,是你家的家事糾紛
沒人和你裝潢糾紛,是你家的家事糾紛


一、所有發票均依契約開立予簽約人 L 小姐

本案所有裝修費用之發票,皆依工程契約開立並提供給
登記所有權人暨簽約人 L 小姐
倘若雙方家庭內仍有財務或權責上的分歧,建議於家務範圍內協調處理,
本公司依法無權也不宜介入私人家庭爭議。

二、法院裁定內容再度證明雙方家庭確有財產爭議

依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14 年度家抗字第 18 號民事裁定(假扣押案)
法院已正式認定兩造(T 先生與 L 小姐)之間存在財務及所有權爭議,
並核准假扣押聲請。
裁定全文可公開查詢: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SHV,114%2c%e5%ae%b6%e6%8a%97%2c18%2c20250630%2c1
此裁定顯示:

  • 雙方的財產爭議正在進入法律程序
  • 該不動產法律狀態仍未定論
也再次印證本公司無權、也不應介入此家庭紛爭之核心。

三、關於 T 先生持續提及的「裝潢糾紛」部分

1. T 先生主張自己是房屋「真正屋主」?但從未提出任何法律證明

T 先生多次在網路上宣稱:

  • 房子是他的
  • 款項都是他支付
  • 他可要求本公司停工
但迄今為止,他未提出:

  • 任何不動產所有權證明
  • 任何登記謄本上顯示房屋屬於他本人
  • 任何能推翻 L 小姐為簽約人與所有權人的合法文件
因此,本公司僅能依法依契約行事。

請社會大眾自行判斷:

A. 登記在案的所有權人兼簽約人 L 小姐(T 先生之太太)
B. 未提出任何所有權證明的 T 先生
若您是工程承攬公司,
該依誰的指示施作?
答案很清楚:
依法依契約,不依片面主張。

四、針對 T 先生指控本公司「百萬級不法稅務行為」之聲明

事實如下:



  • 本公司 從未涉入任何百萬級不法稅務行為,此為事實。
  • 國稅局相關案件已由本公司提出正式說明,內容皆可稽核。
  • 稅務程序屬行政法規範,本公司依法配合。

為何本公司無法依 T 先生要求一同前往國稅局?

因為:

  • T 先生 非本案簽約人
  • T 先生 非不動產登記所有權人
  • 稅務資料屬個資,依法不得向無關第三人揭露
因此,並非本公司「不願意」,
而是 法律上不允許

五、對於 T 先生前往警局備案,本公司表示尊重並感謝

非常感謝 T 先生主動至警局備案。
任何進入法律程序的資訊,都有助於讓事實更加清晰、可被檢視。
也希望所有資訊皆能在正式法律平台呈現,
而非在網路上反覆流轉情緒化言論,
造成不必要的誤會與傷害。

本公司再次重申:


  • 我們只依據 契約與法律文件 行事
  • 不介入雙方家庭紛爭
  • 不與匿名或不實內容進行情緒對話
  • 所有爭議皆交由司法與事實釐清
povv20956
[裝潢糾紛]丨 炘銳室內裝修設計 吳設計師 一再狡辯、甩鍋、情緒性發文,刻意散佈不實言論 已至警局提出告訴!希望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公司
回覆:@xinrui91450898
(寫在前面很重要,所以貼三次)

本案自始即為「裝潢糾紛爭議」,並非「家庭糾紛」。

本案自始即為「裝潢糾紛爭議」,並非「家庭糾紛」。

本案自始即為「裝潢糾紛爭議」,並非「家庭糾紛」。


吳設計師,請不要再用文字遊戲誤導大家了。
你反覆想把事情包裝成「家事問題」,但事實是:

一、這是消費性裝潢爭議,不是你口中的家務事

付款紀錄、金流明細、聯絡對象、工程委託人,全部都有完整證據。

這些都是商業往來,是貨真價實的消費交易。

不是一句「家庭糾紛」就能推掉責任。
➡️ 而這種利用模糊說法、轉移焦點的行為,就是消費者最怕遇到的事情。
當問題發生時,不面對、不處理,反而想先把性質改名、貼標籤、混淆焦點,形成「不是我問題」的錯覺。
這不是專業,這是規避。

二、家事問題是處理夫妻問題,跟你的裝潢糾紛完全無關

家事問題不是你的護身符。更不是免責證明。

你把家事問題搬出來當擋箭牌,本身就是不願面對裝潢糾紛的證據。

三、逃漏稅部分:證據不是我說的,是國稅局親自寄出的

國稅局的正式通知寄到我這裡。公文內清楚寫明:案件已進入行政裁罰程序。
這不是猜測,而是官方文件。
➡️ 消費者最怕的另一種情況,就是付了錢還要面對設計師狡辯書說謊的這種後續問題。
說難聽一點,設計公司處理不當,最後往往是消費者被牽連,這才真正荒謬。
你一邊說「沒有問題」,下一秒又說「法律不允許」——邏輯自相矛盾。
如果你認為自己真的沒有問題的行為經得起檢視,那我們一起到國稅局把所有金流與事實講清楚即可。

四、我的行為都是依法進行,沒有情緒化、更不是匿名攻擊

本人依法報案。依法蒐證。依法配合調查。

這不是情緒貼文,也不是你想塑造的「糾纏不清」。
這是每一位消費者在遇到爭議時都應該做的事。

結語:事情真的不複雜

這是裝潢消費糾紛 + 逃漏稅問題

證據在那裡,程序很清楚。
再怎麼講「家事問題」,也掩蓋不了實質爭議。

➡️ 而這整件事,正是消費者最怕遇到的:設計公司的處理態度、責任推託、金流透明度都出問題。呼籲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公司!!
原來樓主一直刪別人的留言阿
看不順眼就刪
不斷跳針那幾句 ^&$%^#$%^# 毫無內容
其實樓主也沒想要解釋甚麼吧
事情鬧越大越好?
很像網軍在做的事情 XD
povv20956
放心啦~所有留言我都備份得比你朋友的聊天紀錄還完整。你這麼在意被刪,是不是自己也覺得內容有點可疑?來亂?先確認不是垃圾訊息再來說喔不過話說回來大家還是把重點放在正事上:慎選室內設計師,踩雷一次真的夠痛
povv20956
我是該公司的實際的消費者,麻煩再看一下上面的文章內容喔!這是炘銳室內裝修設計 裝潢消費糾紛 + 逃漏稅問題。呼籲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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