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收到之前詢價的裝潢公司要求付資詢費

fsw437 wrote:
你文章都不仔細看
以本案而論
作為商業糾紛、買賣糾紛,要以司法來解決的話,這是沒有誣告的問題的

但有網友鼓動欄主去報案,說對方恐嚇、威脅
整件事情根本沒達到「恐嚇、威脅」的要件
跑去報案等於就是啟動了司法程序
這反而給了那個裝潢業者一個反擊誣告的好籍口(恕刪)


@@"
樓主自覺受到威脅,他的主觀上認定有威脅的存在
別人順勢提醒他有此權利
有何不對?

至於客觀上是否有威脅的存在,
你又不知道全部的過程,何必先下定論
交由司法單位即可,不是嗎?

以下二個判例一併提供你參考
判例字號: 59年台上字第581號
要 旨: 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係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
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
告罪相繩。
判例字號: 55年台上字第888號
要 旨: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誣告罪之構成,須具有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
處分之要件,如其報告之目的,在求判明是非曲直,並無使人受刑事或懲
戒處分之請求,即與誣告罪之構成要件不符。


樓主既然心生受到威脅的感覺
請求司法機關"判明是非曲直"
則其據實陳述事發經過
既無故意亦無扭曲事實
何來誣告之有?

對不起我大概也算是"mobile01一堆人,法律的構成要件不懂"其中一個人
就法律構成要件部分亦多以"問號?"回應
如果大德還是執意法律構成要件很懂的話....

那小弟就不再多作回應了!(合十)



fsw437 wrote:
人家親自跑到你家來,花了時間、交通成本,付出了專業的知識...(恕刪)


這是我看過最可笑的見解了。

先前是幹工程的,哪個案子不需要先去勘查、計算再報價? 時間、交通成本、專業知識是幾倍於裝潢公司? 勘查、報價就有錢拿? 哪有這麼好的事。除非有白紙黑字,否則口說的都要有心理準備對方不會兌現(先不討論道德問題),更別提根本沒說了。業者強要"諮詢費",根本就是打算矇不懂的人,有這麼缺錢嗎?

最好你的理論能成為案例啦,以後我就專門去給公、私營公司和個人估價,然後報個業主不會接受的天價,只收"專業諮詢費"就夠撐死我了。連周轉金都不必準備,只要弄個空頭企業社和兩隻電話即可。
令夫人是"女王",令嬡是"公主",請問我們是否該稱呼你為"陛下"?
holy6666 wrote:
房子在裝璜前比價了1...(恕刪)


裝潢.估個價.沒簽約..........要給什麼錢??????????

政府招標.那個企業不是到場評估.........人家幾百億的案子..還是整個團隊或整個公司.下去企劃的....也沒聽過啥XX費的!!!

講專業...也要有點專業水準!!!
裝潢不等於流氓啦!!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libra_jacky wrote:
放大絕招 自暴in...(恕刪)


沒必要自爆文章啦
你又不見得說錯^^

既然他回文後
也不願意刪掉引用你的文章
你就把文章回復吧




holy6666 wrote:
房子在裝璜前比價了1...(恕刪)


不用理他!如果一開始沒有說要收這個費用,也沒有簽約,請問一下他要依什麼依據收費呢?
如果這樣都能夠收錢,房屋仲介不就賺翻了
閃光彈 wrote:
樓主自覺受到威脅,他的主觀上認定有威脅的存在
別人順勢提醒他有此權利
有何不對?


被恐嚇、威脅不是開欄者講的
是其他網友在鼓動的

恐嚇要件你自己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C0000001&K1=%AE%A3%C0~&KeyWordID=&KCDate=

社會上也有那種把性搔擾當成性侵害的白爛
一樣有誣告的問題
PDA&MAC新手 wrote:
不用理他!如果一開始沒有說要收這個費用,也沒有簽約,請問一下他要依什麼依據收費呢?


這位裝潢師父都懂得要講「如果你之後再找別家做裝潢,就要付他諮詢費用」

你認為這位師父會不會在與開欄者第一次見面時,就把權利義務都簡單介紹了呢?
fsw437 wrote:
位裝潢師父都懂得要講「如果你之後再找別家做裝潢,就要付他諮詢費用」
你認為這位師父會不會在與開欄者第一次見面時,就把權利義務都簡單介紹了呢?
...(恕刪)



大律師你又來說笑了,還 『 權利義務 』 耶 ..... 搞笑

不過就是裝潢來估價丈量談看看,還搞『 權利義務 』 電影看太多

台灣現在就是一堆號稱設計師有問題的一堆,

大律師那我下次請人來估價是不是也要先申明,

如果你辜的比別家貴,你這家公司就要賠償我浪費我的時間要付我錢。
這種裝潢工程本來不到現場勘察
就是無法報價了
一般都是將第一次當做不收費
第二次過去時才會請業主確認簽約

如果圖是您提供的
又沒簽約的話
個人是覺得可以不用理他
畢竟他們沒有當初採用此約定的契約
建議現在就採取冷處理方式就可以了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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