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順水推舟的事情,大多數的人只會以為自己賺到,不會有人感激你的
會貪這種小便宜又不會主動提出分攤拆除費用的人也不太需要說太多
因為這種人只會站在自己的立場想事情,能佔多少好處就盡量佔
所以我覺得要拆
舉個例子:通常租商用辦公室,當租約到期後,原物業公司一定會要求"恢復原狀"
這樣看起來似乎是很不合乎經濟效益,但這是一個法律上避免紛爭的做法
今天在電梯裡做保護措施,樓主要負責的是保持電梯內部完好
但要如何確認電梯沒有受損???
當然是拆掉保護措施才知道!!
萬一對方裝潢完不拆,或是拆掉後電梯有損傷,責任該如何釐清
本以為是敦親睦鄰,反倒是弄得不愉快
建議樓主想好一套說詞,就說是管委會或是責任上歸屬要釐清,所以不得不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