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家大樓為例
很多住戶(尤其是投資客)還不都是參考實品屋的裝潢格局
然後在一些細部地方依自己需要修改調整(窗簾/家具/漆色...)

反正樓上樓下也不一定打交道
結果同一個坪數14戶裡面...有超過6戶的"孿生兄弟姊妹"

捫心自問許多的鄉民/設計師...
會不會"參考"國內外雜誌/電影/飯店/餐廳...甚至某個鄉民的"開箱文"
"引用"某一個玄關/燈飾/配色/家具/條紋...
小弟家設計的客餐廳 中間隱藏窗簾的設計(減少不必要的冷氣浪費)
也被參觀後的親戚 用在表弟的新宅上...代表IDEA被認同 ^^

當然木工在未告知情形下 整張圖直接COPY 任誰也難以接受
幾年前,友人購置新北市一座知名大建案
與設計師談圖時,友人曾帶我去看過一次
這位設計師直接在建案1F租一間辦公室
直接服務該社區的住戶
也有不少百坪的住戶找他做

生平第一次看這種設計圖,覺得新鮮
但裝潢陸續完成
其它住戶與友人認識後,要邀請到他們家坐坐
結果一看 ~ 我的媽,怎麼設計都差不多??
而且,連木工貼皮的顏色、造型也差不多
為何還要花200萬設計一間40多坪的房子
到頭來,跟別人的家看起來相似度 70% ???

至少木工貼皮要換點不一樣的吧!
或者櫃子造型至少也要有點不一樣吧!
這位設計師實在太好混也太好賺
而且木工品質蠻粗糙的
以後,我就知道與建商搭配的設計公司,我會針斟再針斟




david92 wrote:
裝潢就和穿衣服一樣,...(恕刪)


中肯~~

樓主想太多了 在台灣這樣不尊重專業的地方 有多少設計是設計師的原創
何況台灣所謂的設計師太多都是半途轉業的 非科班出身
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安藤忠雄啦~~
我聽過一個最誇張的=>
一個投資客 每次都是買小坪數然後廉價裝潢出售 周轉率高
因此他裝潢不下數十間房子 結果看多了 台灣裝潢不就是那兩招 他竟然就開始接設計
那些認識他的裝潢材料行聽到都不敢置信 連這樣都可以....

能靠原創過生活的設計師 都是大師級的 一年只要設計一間房子就可以過優渥的生活
大部分的設計師不就是截長補短 配合屋主的需求
說抄襲 太沈重啦 誰設計的都已經不可考了

光有一款知名的書櫃"Random" 我就看過不只一個設計師有模仿
畢竟原作一個兩米寬不到的書櫃就要價16萬多了
但是叫木工用木心版做 不用兩萬元
如果你是找台灣所謂"高價"的設計師設計 說不定你家的裝潢是結合世界名著的豪宅喔~~
樓主要求太多了

天下文章一大抄


設計公司其實就是三腳貓功夫呀

你也是看了他的案子覺得不錯
才想找設計公司吧

如果幾個案子設計落差太大
應該都沒法接受吧
謝謝各位寶貴的意見.

有人要我貼照片,恕我私心地說聲抱歉.目前我沒有心情分享.但我可以說明一下玄關設計的精神.

我家是一層樓透天,玄關有三米高.我喜歡一進門有開闊的感覺,因此玄關設定為一個界於內與外的中介空間,約三坪大,用自然的元素去填滿.因此地板是板岩切割嵌入竹子地板,橡木實木大門,石頭與常綠植物的簡單造景,"水"這個元素就是兩道120cm的櫃門上用42個大小不同圓圈做出氣泡感覺,看似左右對稱的圖形,細看卻不是那一回事.

我相信早就有人用圓圈做圖形排列的想法,但要做出42個大小變化一模一樣,排列也一模一樣的東西,我想機率並不是這麼高..

至於我的設計師,前年十月找上她,請她設計玄關,浴室,餐廳客廳與牆面配色.會談兩次後,12月才跟她簽約.我給她很多時間,每次有一個新想法,她就會給我兩三個修改過的圖面.溝通期長達數個月.我沒有用她的工班,但她仍不斷告訴我施工細節有問題可以問她.房子在隔年秋天才完成.是一個很愉快的合作.

我的工班是以前合作過的,施工品質得到我的信任才會再度找上他們.這次拷貝事件,我直接表達了我的不滿,他們也道歉了,師傅們的確沒想到這麼多,另一客戶看到我家的門很喜歡,他們就做了.

我有很多靠創意工作的朋友,的確不容易.台灣有很多有天份的人才,但人才也要吃飯喝水的.因此,我相信更需要尊重與了解創意價值的人來支持他們,付出相對值得的報酬.

jktaiwan wrote:
幾年前,友人購置新北...(恕刪)


這種情況很常見..因為同個社區的格局尺寸大小都很雷同,要做出完全不同風格又要大量快速 就很耗時間..

但不是做不到.

某次某個家具廠商也是跟我這樣說,某設計師去做了某社區,然後 客戶介紹作了七八戶.然後 他們約好時間 一起入厝,到對方家參觀的時候,分不清楚是自己家還是別人家 XD....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你覺得這樣的感覺不好??
那一堆客戶拿著雜誌上的圖片就跟我說~
我要跟他一樣的電視櫃~要跟他一樣的衣櫃~
我能阻止他們嗎?

有時候...設計師也是被逼的~

有人說投資客後來轉作設計師~
我還看過連油漆工程行都可以做設計...
好悲哀阿
so what?
你有申請專利嗎?
不然他也礙不到你吧

Wen407 wrote:
謝謝各位寶貴的意見....(恕刪)

56789 wrote:
so what?你有...(恕刪)


請參考著作權法.節自: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0144&ctNode=2287
如果你認真看完全部內容之後,覺得我的認知跟你不同,應該沒有礙到你.有一群人覺得抄來抄去沒關係,
也有另一群人覺得抄來抄去有關係.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
.
.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有形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第十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
引言:
第十二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台灣人民 應該要整體向上提升

回覆:
正解!!!!!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台灣人不懂設計只懂賣肝,這就是為什麼Apple靠設計賺大錢,台灣人卻只能賣肝跟殺價賺微薄的代工費
LCD跟DRAM產業更慘, 每天開門就不知道燒掉幾億, 賠大錢做生意

雖然我堅持不買Apple的產品, 但是我經常告訴員工Apple是設計師的典範
靠腦力與堅持創造無限的價值, 雖然早期Apple被PC壓的無法翻身
但是最後Apple證明好的設計能創造無限的價值, Apple一小時賺一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1/4/2vfhg.html
不過, 我相信很多台灣人連最基本的著作權跟專利權都分不清楚
看看版上大部分的人發言就知道台灣人永遠擺脫不了惡性循環:
me too=>大量複製=>殺價競爭=>為節省成本只好賣肝=>殺到賠錢還在殺
以台灣這樣的環境要培養出優秀的設計人才, 是不可能的事情
產業的升級或轉型只能當笑話聽, 基本的態度與思考邏輯不改, 台灣人還是只能認命去幫人代工, 繼續賣肝

另外, 參考現有的資料或技術不代表就是抄襲, 寫過論文的人一定都會有參考文獻但這不是抄襲, 沒人會因為你有參考文獻而說你是抄襲。申請專利的時候也一定會有prior art(習知技術),但這也不代表抄襲。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看的更遠, 如果你用現有的資料或技術為基礎發展出不一樣的東西, 這就不是抄襲。沒有人會從零開始, 人類的文明本來就是經過長期累積而來, 但是絕對不是經過長期抄襲而來, 人類如果只會抄襲那現在應該還住在山洞裡面吧 ?

我說的話或許很刺耳, 但是我相信這是問題的根源, 靠腦力靠設計未來的路才會更加寬廣.
靠山寨靠複製靠勞力, 對岸有10幾億人, 台灣應該是沒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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