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ly2006 wrote:
一定要簽約才能畫圖?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
設計屬於委任合約
施工屬於承攬合約
兩種性質是不太一樣的
合約屬於雙方合意並以書面為之
對方會這樣要求嚴格來說也不算不合理
比較明顯的例子是你委任律師
光問問題就要以時間來計費了
如果要出庭費用還要另計
你要求對方幫你畫圖就是一種工作的委任
所以先簽約再畫圖其實沒有哪裡不對
雙方合意就可以
Silly2006 wrote:
本來只有請他畫書牆的配置,這樣也必須先簽約嗎?那基本上好像沒什麼設計的成分,我只想知道他怎麼配置書櫃,置物櫃跟電視櫃的位置(這些全部在一面牆上)
不是做出很有設計感的空間才叫設計
配置書櫃,置物櫃,電視櫃的位置規劃
甚至包括空間的動線規劃
這些都屬於設計的一部分...
百貨公司的專櫃配色和商標圖案,總公司都有明確規定
但是設計公司還是會收取設計費用
因為櫃子的尺寸,櫃子的結構,櫃位的動線等
這些都會需要一些專業的通盤規劃
這種設計叫做實施設計
你對空間擺設已經有自己的想法
但是尺度"不見得"符合你的空間
這不也是需要設計師幫你做調整?
甚至按照一般程序,
詳細的施工圖也是由設計師幫你出圖
而你沒有付費,當然沒有義務幫你畫圖啊
Silly2006 wrote:
我以為要有大概的設計圖,才能知道這設計師設計的是不是能做到業主想要的?
一般所謂的設計圖,
指的是工班可以拿來施工的圖
包括平立面,水電配置等等
透過與設計師的互動,
你對他發問問題時他的回答
有些設計師甚至會以手稿簡單示意他的想法與規劃
如果在這討論階段就不愉快
那你會想把案子交給他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