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noly wrote:40萬,不如再多存...(恕刪) 是阿 可是已經花了快3萬去審核(畫圖,土地測試,council申請費等等)而且council已經過了我跟我老婆談過她覺得把目前的房子做些裝潢好過在買另一間最主要房子的地段算很好而且小孩還小 就算要賣也要在等10年如果裝潢後 另一邊的房子也可以出租,拿租金賺外快所以現在就努力的存錢裝潢的部份就分段式的做打算分三次施工沒錢只能這樣慢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