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的案例不夠多吧?我做那麼多場原先就有配置灑水頭的案子,從來就沒有一個客人會去廢除,我們也沒那權力去廢除,不然管委會那關就過不去怎驗收?(施工規範就寫清楚了,不遵守相關規定就不會發施工許可,之後怎施工?怎會管不到?)
捨棄消防灑水頭或火警探測器的案例在早期很常見,現在比較重視消防,會捨棄的人可能不多。最主要的問題出在裝潢工人,在釘天花板時,為圖施工方便,就直接把灑水頭或探測器遮蔽了,施工的人知不知道不能遮蔽?其實他們施工經驗豐富,多數知道那是消防用的,但故意不說比較好做事,而且屋主不懂也沒說不能遮蔽。
個人覺得樓主所謂的大部分,是單純從印象來說的,沒有實際統計數據我的印象裡也的確很少出現天花板有灑水頭,也或許是照片太美,眼睛自動忽略沒注意到有網友提到十樓以上才有,難怪像很多老舊公寓翻修的開箱分享或是沒註明樓層的一些社區住宅都沒有看到灑水頭,只有一些工業風沒封天花板的比較明顯會看到灑水頭真是學習到了一些新知識~請大家不要太用力砲樓主了~大家都是提出疑問熱心回答而已~
樓高50米以內的10樓以上才要灑水頭,超過50米的從2樓開始就要有所以最簡單的判斷就是總樓高15樓以內的都是10樓以上才有,總樓高超過15樓的就會是2樓開始總樓高超過15的要從二樓開始也是因為911事件後,怕從低樓層起火,造成超高層建築倒塌
愛曼達 wrote:應該是誤會了,消防法...(恕刪) 不只消防法規樓高超過60米都是超高層住宅,做室內裝修都要申請防火性能評估報告來看,如果有更動都必須重作性評,這裡的人有哪些人知道防火性能評估報告?很多性評直接要求不得設置天花板,但是大部分的開箱都有天花板,林口重劃區、五股重劃區、三峽重劃區、新板特區、淡水新市鎮這些超過20樓的建築物一堆,並不是只限制高樓層,而是從一樓就有規範了!真正合法申請這個的又有幾個?<img src="//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10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