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裝潢踩雷經驗分享(內有照片與律師函!)

sun6713_sun6713 wrote:
1.打了底板的確牆壁(恕刪)


你自己的人不問清楚而要上來問
那我就回答你吧
一開始就跟你們說既然雙方有爭執
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不然就減價驗收吧
當時我根本沒有提到要減價多少錢
請你們羅先生自己減些費用
讓雙方有個台階下解決掉紛爭
你們不肯做任何減價
執意要以法律途徑來收取全數尾款
我還提醒你們需要這麽強硬嗎
為了這點錢破壞自己的商譽
你們還是很強硬不減任何費用
直接就寄律師函來逼迫討錢了
後來我想說你們這麽強硬
我也找律師準備了
你們過了一段時間羅先生才又私下打電話來
問要減多少錢才肯減價驗收
真是見鬼了
一開始就跟你們說你們自己減些費用
寄完律師函等業主也準備上法院了
才肯自己減價驗收
至於三萬怎麼來
是根據上述問題與逾期未完工項目談出來的
合約上10月底要完工
除了上述壁掛架與系統櫃之外
設計師後來在業主告知幾樣工作遺漏未作
設計師才下單訂貨,於12月中才完成遺漏工作
不要一直把三萬帶風向在壁掛架上了
其實壁掛架根本沒有扣到什麼錢
是我收到設計師的律師函後
告知設計師未如期完工依合約需罰款的
你們才來電理虧要同意減價驗收
去問問你們自己人,清楚點後再來問吧
這間設計公司本人幾個月前也聯絡過,看了樓主這情況,要說慶幸最後沒選嗎?
業主願意支付百萬給設計師,無非是要幫忙解決問題。
結果反而收到律師函?!
對於護航的言論就更可笑了: "標準問題而已"、"給新鮮人機會"
這什麼發言....看了都差點吐血
行行相護也不是這樣護的
艾倫林2214 wrote:
你自己的人不問清楚而(恕刪)


我跟x揚設計一點關係都沒有!!

該公司要寄律師函是站得住腳的!反而是可以保障彼此,因為白紙黑字逃不掉!

而你所提出的問題均都不是缺失,上法院是站不住腳的,你還真的以為您站得住腳!!!

1.壁掛架是你買的,後續因您壁掛架衍生的費用照道理是設計公司有權跟你收取(畢竟有告知您要不要選用伸縮壁掛架)
2. 2.5cm縫隙問題,我相信一開始應該是補板後打矽利康,而這是標準做法,如果您是不接受2.5公分的補板,您也站不住腳,因為牆壁是斜的,門片不可能做斜的,這樣的門片會打不開,故不接受補板會讓人覺得就是在刁難人,上法院也是說不過去
3.抽菸、跟喝酒這跟交易契約無關,因為妳也表明設計風格很滿意,合約也沒註明




但是po文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上3點我覺得很棒,可是您的用意是攻擊該設計公司,我前文也提到對該設計公司寄律師函的看法

以以上1、2點被雕尾款,我也會超級不爽,第3點不會發生(我都會先問)
TateNER
我很好奇設計公司站得住腳,為何還希望樓主私下調解,扣款3萬給樓主? 如果樓主站不住腳,他還請教律師寫存證信函,做好準備上法院?
這樣的問題收到律師信是真的會讓人抓狂
正常的處理方式不應該這樣
設計公司如果都沒問題或延遲工程
應該可以理直氣壯的透過幾個管道向業主索取剩下的工程費,而不是搞得這麼難看
以減價驗收作為結局來討論,代表設計公司也知道理虧
如果今天真完全沒問題,倒是贊成走法律途徑要到應該有的所得

那個護航設計公司的~如果你是設計公司員工知道全程那就好好反駁版主,否則你越幫約忙了~~~
還扯員工怎樣,商業行為上錯就是錯~對就是對,沒有鄉愿的!
cryptography wrote:
這間設計公司本人幾個(恕刪)


百萬?跟80萬?請人解決問題但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您以為是當兵啊!哇!原來有錢是大爺!!!!大爺您好,不願賺您的錢,當然您也不會讓我賺您的錢!!好險!!好險!!!
你不管人家員工、新鮮人的生計,誰鳥您不在工程承攬內品項的事,壁掛架買對再來裝不會嗎?誰要幫沒有同理心的人解決問題!!
cryptography
耍嘴皮子到挺溜的,呵呵~
Alanchih
你越幫越忙了,不是有設計公司的人也來留言嗎?為什麼不讓他們自己來說?那樣不是更清楚
c3748816 wrote:
這樣的問題收到律師信(恕刪)


商業行為是:
1.設計公司只承攬安裝壁掛架的工程,請您搞清楚!!所以只要退1000元給業主即可!!
2.設計公司要處理2.5公分的縫問題,業主應該不願意了,故應該是櫃子拆掉,櫃子錢退還給業主,這才是真正的商業行為(但設計公司均都不敢這樣做)

我相信奧客、有錢是大爺的行為,是大家都不喜歡跟認同的
樓主沒有正面回應事實,反而一直講沒有證據的事情,你說設計公司沒有建議你買伸縮架,但是設計公司有叫你更換啊(你看紀錄,一個是設計公司的對話紀錄,一個是你的回文),但是你不要,你卻要叫設計公司重做電視牆,真的有點充滿…..

這篇文章真的充滿攻擊字眼,設計公司都提出對話紀錄來佐證,而不是亂說一通…紀錄都幫你找好了


這篇文章的真實性看起來都是業主自說自話,當網友並提出證據又不正面回答…


設計公司請業主買伸縮壁掛架的紀錄



業主的回文
sun6713_sun6713 wrote:
商業行為是:1.設計(恕刪)

該公司要寄律師函是站得住腳的!反而是可以保障彼此
試問~合約是簽假的嗎?難道合約不夠還要來張律師信?
壁掛~
這是可以溝通的,業主買不到或不知道怎麼做可以幫忙嘛!
其他都在做免錢的了,難道就差這點小遺憾沒辦法處理?那就要懷疑能力了
2.5cm縫隙問題~
是真的有點大,而且以專業的角度看不應該出現。
就算牆壁不平也應該提早反應,提醒業主並談整平增加費用處理
如果業主不願意增加費用,要告知解決結果,這才叫做"專業"
不是都不講,等做完了才推給業主說你牆壁不平......是你,你吞得下去嗎?
業主是有支付"監工"費用的
抽菸、跟喝酒這跟交易契約無關
依規定是不行的
抽菸~公共場所室內本來就不得抽菸
喝酒~依工安衛生規定就是不行,如有錄音錄影就可以去檢舉雇主
我相信工作也沒穿戴安全設備,如有錄音錄影也可以去檢舉雇主

1.設計公司只承攬安裝壁掛架的工程,請您搞清楚!!所以只要退1000元給業主即可!!
這可以請設計公司堅持,那設計公司為什麼要退讓呢?
2.設計公司要處理2.5公分的縫問題,業主應該不願意了,故應該是櫃子拆掉,櫃子錢退還給業主,這才是真正的商業行為(但設計公司均都不敢這樣做)
別忘了~有圖有合約,除非當初圖面就標示牆面不平需要處理,否則設計公司要吞下去

我自己也是做工程設計的,這問題和過程就是經驗,一案學一次經驗,這才叫"專業"
以後在合約內就要加註~否則延伸的相關費用就要自己吞下去
合約非實作時算,你全部承攬
sun6713_sun6713 wrote:
我跟x揚設計一點關係(恕刪)


好的,你不是設計公司的人
若設計師不給你看我寄的存證信函
(我收到設計師的律師函後才寄的存證信函)
我可以提供給你或提供上來
存證信函裡我表明需完工日期
寫明逾期之後設計師來陸續完工日期
註明依合約需罰款的條款
至於壁掛架與系統櫃只是簡單兩句話帶過
未提任何減價驗收費用
逾期約一個半月,依合約每逾期一日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當罰金
算一算光是逾期違約金就超過三萬元了
你說,壁掛架與系統櫃扣了什麼錢?
設計公司羅先生收款當日我也有再次說明怎麼扣款這三萬元的
羅先生也在合約收款旁親筆簽名與親筆註解同意以我寄的存證信函內容去做扣款三萬元
哪知道收完七萬元後當下態度立刻轉變
硬要解釋設計公司從頭至尾的委屈
硬要在旁人的面前把我的臉洗一次
付完款後過了兩個月
看到家裡的裝潢尤其是電視與系統櫃
都會讓我想起設計師的滿腹委屈
艾倫林2214 wrote:
原本開開心心買了房子(恕刪)


你的LINE對話怎麼都沒有雙方的回覆?這樣只是你單方面的說詞而已
如果可以補上完整對話會對你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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