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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掉好了... ....
paco2046 wrote:
鄰居無預警在拆牆打地板,結果隔壁一戶大人剛好出門,把小孩關在屋子裡面的情形
如果擔心拆牆打地板對結構有影響因此舉報, 可以理解.

但是別人裝修跟自己把小孩關在屋子裡有什麼關係?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
paco2046 wrote:
這篇主要是想寫一點幾...(恕刪)


其實看不太懂樓主想表達的是???

1.標題寫做一個好鄰居.卻要去舉報?別人多花那幾萬讓你很開心?那張紙等裝修完就變癈紙了
這個法令的用意雖好.但現在卻變向成一堆黃牛跟業主拿錢的工具.蓋個章要4萬起跳......
你去舉報也是來個人開張單要業主補申請.然後找個代辦蓋個章.甚至可以連現場都不用看
花錢就好了.你覺得有意義嗎?

2.拆除地坪跟結構有什麼關係?看不懂.即使拆到見底也不會動到樓板.怎麼會影嚮結構?拆了幾十戶的地坪也沒見 過影響到樓下天花板.

3.拆除隔間.除非動到RC不然怎麼會影響結構.要動RC也會請結構技師來看.能動才動..

4.拆除施工怎麼會無預警.不用跟管委會申請?拆除機具跟人都進來了.還要退癈料.那麼多的進進出出.管委會或大樓管理人員不知道

5.拆除在舉報後一兩週會完成?跟舉報沒關係吧....而且要拆到一兩週?那真的是拆房子了吧

6.帝寶的房子狀況夠好了吧?有那一戶買了沒裝修?建商的話能?????



法規有法規立意的良善,也有實務執行上的措施跟辦法。

如果樓主的想法是,希望每個人都去申請都被規範,當然很好,
但看來以樓主觀點只是把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與其相關的申請程序,
當成制裁希望得到最適合自己空間機能業主的一把利刃,
反正我是合法檢舉你,你也不能有意見,你就去補程序罰款吧。

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主要還是希望能夠統一規範、管理相關的室內裝修案件,
包含設計、施工人員以及使用的材料等等,甚至是審查制度都有規範,
但絕不是用認定"敲磁磚會影響整體建築結構"這種方式,
那政府也不需要讓你申請,直接立法禁止所有室內裝修行為算了!

樓主再好好研究下吧。

申請了執照還是可以敲打,如果依照樓主的說法一樣會動到結構阿,你只是讓鄰居多花了一點錢,然後你們以後壞臉相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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