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位於五樓~之前泥作忘記有一部分打算直鋪海島型木地板的,但可能一時太順給一路打下去打光了~~就把原有地磚給打掉了.....問題來了!我是應該要求泥作"恢復"原狀呢!(鋪回瓷磚),然後再直鋪海島型木地板!!還是要聽從泥作老闆的方案-->水泥鋪回原本地板高度(打深約5~6公分),然後再直鋪海島型木地板!!說法:恢復原狀呢?說實在是泥作"本來"就應該吞的,只是.......依照泥作老闆的說法呢...這樣若是水泥底層,在上面鋪海島型木地板就不會有瓷磚"砰拱"的問題啦!如果是你會怎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