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今年二月初購買了一間公寓新房,大約在三月初透過親戚找到一位設計師(是我親戚的同學,同時我親戚目前住的房子裝潢也是這位設計師設計的)。在四月中的時候出了第一次的平面設計圖,中間經過幾次的來回,在八月底的時候出了"一個視角"的3D設計圖。由於風格不滿意,而且與之前提供設計師參考的資料相差太遠,所以又請設計師換個風格,重新來過。
到了上週,因為一直延遲交屋的房子(從購買前的預計四月,到購買後的預計六月,一直拖拖拖到了九月初終於要驗屋準備交屋了)終於要準備交屋,家人就覺得這位設計師的速度實在是太慢了,而且不曉得是否是因為事務繁忙,回應問題的速度令我們覺得實在太慢,覺得這樣下去應該還會拖非常久,所以想要直接換一位設計師。關於終止委託部份,有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
目前的階段是,平面設計大致確定,也給我們看了一張客廳的3D圖,但是我們不滿意所以要求換風格。在9/1早上詢問設計師進度過後,在今天(9/5)得到回應說9/6會有新版圖面,目前的工作進度是這樣
若是在目前的階段想終止委託,請問以一般的作法來看的話,業主是否要付給設計師費用呢?若是一般作法是有的話,那又大概怎麼計算呢?對了,我們尚未簽訂任何合約,不曉得這樣有沒有差別。
以上問題請教各位,不曉得各位有沒有類似經驗可以指教一下,或者是說我們以業主的角度來看,有什麼比較不合理的地方,都希望各位指導一下。
在這邊先謝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