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房屋是35年老房~~房屋層數3樓(隔壁也是三樓)~牆壁幾乎完全是跟隔壁貼住如圖隔壁住戶持有一整戶(3層)所有權~聽說過2月要準備整棟裝修~想把三層加蓋成五層並新增電梯~準備下挖及打地基新增地下室~已看了一下法規知道加蓋應屬違建~但不清楚下挖新增地下室部分(這樣算違建嗎?)~~且隔壁打地基的話~~幾乎確定會影響我家地基~地板及牆壁.請問各位大大~這部分應該如何處理~~目前尚未開工~無法檢舉~~但又怕等開工再檢舉已經晚了並詢問~~該如何檢舉及相關建議另加屋頂照
基本上三層全拆建五層那個叫做拆除重建了跟新建築一樣要照容積率、建蔽率走要跟市政府建管處報開工等等就跟外面建商蓋房子一樣了但是我大概看一下你的環境建蔽率跟容積率不太可能比你現在住的還要多所以他如果想要增加面積基本上可以確定應該是自己蓋違建違建台北市就好處理了1999一通,隔天就會有建管處的人來(親身經歷,小弟建案隔壁的透天別墅想加蓋停車場,一挖就被報,馬上就來現場會勘了)就算他是合法的重建也必須在動工前請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到附近的鄰房會勘記錄鄰房未動工前的現況,諸如裂縫、漏水等都要拍照成冊以後如果施工中有造成「鄰房損害」,也就是我們說的鄰損兩造雙方才有個依據如果他沒有鑑定,基本上就算是萬古開天的漏水裂縫,建管處的人也會叫施工的一方吞下當你舉報鄰損的時候,建管處會派員、施工一方會派員、施工一方的建築師也須到場鑑定是否為施工損害如果鑑定結果為施工損害建管處會將施工工地的案子列管紀錄在雙方未和解之前(有一些詳細法規不贅述)此建物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所以結論是在台北市,其實檢舉制度很健全你無法確認隔壁是不是違建也沒關係1999打下去就對了
重建應該要把共同壁部分無條件留給鄰居因為不可能因為自己要蓋就拆鄰房如果本來一樓有30坪照現在法規+讓共同壁給左右鄰居蓋起來一層也不到25坪吧能不能玩到5層樓+地下室又要另外評估依規定走怎麼看都不划算還不如等都更而原本的基地太小我個人看法他是要玩違建啦
龍隱牙大說得很對........樓主您好.如果他們是整棟全拆,又有申請執照而且又通過了.那就表示他們是合法的.因為現在申請建照比較麻煩.除了要建築師畫圖還要準備一堆資料,審核過後才能掛牌動工.如果他們有通過審核就代表他們在不會再影響你們的安全才動工,如果有違建也是要等事實發生之後才能檢發.以前的房子共通壁通常是8吋磚共用,那他們如果是重新打掉重建可以跟他們溝通把8吋磚不動留給你們,他們再做一面RC牆自己用,只是會縮小他們的使用面積.掛施工告示牌(綠色的)就代表是合法申請的,沒有申請是不能掛牌的.而且您可以去查查您所在的位置是否能重建?如果有關係到都更計畫的不一定能自己重建.倘若他們沒有建照就施工,那也只能在不更動結構之下做整修,例如是外表拉皮作防水跟室內更改隔間.就算不更動結構整修也是要申請的(只是沒那麼複雜).如果沒有建照增建5樓是違法的,因為他們當初地基在開挖時不一定挖得夠深去承受5層樓的重量.挖地下室也是要申請的,電梯也是.如果他們有電梯也合法申請到了那稅金一定會被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