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買了棟中古屋,交屋後一個月遇到幾次大雨和裝修拆掉天花板後才發現有幾處漏水,
1.抽油煙機孔
2.一處窗邊滲水
3.天花板壁癌
因之前簽約時屋主在屋況表上勾選"無漏水",且有特別加註"如遇漏水,六個月內由屋主負責修繕"
屋主給我他找的抓漏師傅的電話,請我自己聯絡,
但抽油煙機孔漏水處理了2~3次還是持續漏水,
天花板則是三催四請,後來請代書幫忙催促後,
師傅才去重鋪防水漆,
剩下的抽油煙機則是一直放我鴿子,遲遲不去處理。
屋主很奇怪,很堅持要用他的師傅,不讓我自己找師傅,
但那位師傅又一直放我鴿子,三處漏水拖了四個多月卻一直處理不好,
眼看六個月的期限已經快到了,
我應該怎麼辦呢?
如果我自己找師傅,我無法聯絡屋主(只能透過仲介),我要怎麼確保屋主會負擔這筆費用?
之前代辦的代書能夠負責嗎?




























































































